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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宪法学知识点:中国宪法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民事实上成为宪法制定的主体。
《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按照共同纲领的规定,人民政协行使着一定范围的制宪权。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关于制定宪法的决议,并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制定宪法是这次会议的重要任务。
9月20日,宪法草案在这次会议上通过。1954年宪法的通过体现了制宪权的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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