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章程
2023.12.26 17:28

  各学院、学科、考生:

  现将我校2024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原文链接附件)

  二、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网站与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注册、选择批次、浏览报考须知。

  (1)网址:https://ydyz.ybu.edu.cn。

  (2)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5日。

  (3)报名费:180元(因年底财务结算,2024年1月2日上午10点后方可缴纳报名费)。

  2.申请材料

  (1)延边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延边大学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由两名与拟攻读博士学位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博导手写,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能力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装入信封密封);

  (3)发表论文所在期刊封皮、目录页、论文首页(如果没有可以不提供);

  (4)外语等级成绩单;

  (5)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硕士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硕士成绩单;

  (8)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材料(获奖等);

  (10)网报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其中,材料1和2在网报系统(网址:ydyz.ybu.edu.cn)下载;申请材料1-10须纸质版报送至学科所在学院,材料3-8除了报送之外须按要求上传至系统。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编

备注

理学院

崔老师

0433-2732257

736806522@qq.com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理学院实训楼C207大学理学院办公室实训楼C207

133002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金老师

0433-2733079

2464300232@qq.com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人文楼107室

133002


外国语学院

卢木子

0433-2436500

0000007995@ybu.edu.cn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融合楼301

133002

邮箱每日回复一次

医学院(基础医学、生物)

秦玉娜

0433-2435100

ynqin@ybu.edu.cn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博爱楼210室

133002


医学院(临床医学)

赵丽丽、李银姬

04332660158  

724559522@qq.com

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爱丹路1037号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行政楼

133002


农学院

金兰

0433-2435512

Lanjin@ybu.edu.cn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农学院

133002


药学院

李英善

0433-2435022


吉林省延吉市延边大学药学院105办公室

133002


  (二)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

  学院按照“硕博连读”选拔办法及实施细则,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及材料转交相关学科。

  (三)考核

  考核时段: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2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学科确定并通知考生。

  1.考核小组

  学科组建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的考核小组,并至少有1名为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参加,并配备1名助理开展考核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凡与被考核者是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专家必须回避。

  2.考核内容

  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及逻辑思维、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应用能力、心理健康情况等。

  3.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过程力求操作规范,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4.考核成绩

  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考核全过程材料、成绩等,应有可复查的原始记录,由学科存档,期限为三年。

  学院汇总后在2024年1月15日前将考生所有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院。考生申请材料研究生院审核之后返还至学院保存,待考生毕业时材料1和材料2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四)拟录取

  1.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推荐拟录取名单。

  2.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

  3.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拟录取名单。

  4.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转入学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其他

  1.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不接受其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2.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在当年9月份转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硕博连读生不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工作。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如确认其不符合博士研究生培养条件,可遵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降层次培养。

  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18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科

  联系电话:0433-2732079

  联系人:朴老师、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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