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简
2024.05.16 15:09

 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其中包括:招生专业、人数、选拔方式、具体流程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增加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规模,探索基于高水平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的人才培养模式,我校2024年继续探索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经费博士”)。

一、招生专业、人数

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见《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见相关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二、选拔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科研经费博士”采用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各专业具体选拔方式见《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目录》。

三、具体流程

(一)硕博连读

采用独立招生模式,申请人须按照本简章的要求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等,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科研经费博士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5.我校在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修的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6.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7.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8.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和要求。

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办法请关注相关学院的网上公布信息。

(二)普通招考

除新增的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博士招生外,其他科研经费博士招生原则上不再重新报名。选拔科研经费博士具体情况请关注招生学院相关通知。

四、其他事项

1. “科研经费博士”为专项指标,在招生时按照导师进行招生,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结合导师科研经费指标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科研经费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如涉及导师调整,必须经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未满的导师、考生三方同意,考生提交书面申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录取。

2. “科研经费博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3. 体检、学费与奖助学金等相关事项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4. 上述说明如与当年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五、咨询、申诉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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