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其中包括:招生专业、招考方式及计划、报考条件、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一、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2024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详见《辽宁大学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附件一)。
二、招考方式及计划
“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采用普通招考方式招生,拟招生3人,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量为准。
三、报考类别及学制
“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需与本人工作单位及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基本学制4年。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原则上应是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符合《辽宁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rs.lnu.edu.cn/info/12168/71565.htm)中列出的相关报考要求。
五、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必经阶段。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拟定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
2.网上报名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s://yz.chsi.com.cn/bsbm),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考生须自行承担责任。
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只选择招生专业,不区分报考导师。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可自行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但不要重复报名。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后才可进行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无法进行网上确认。
(二)网上确认
1.拟定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3日15时。
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按要求上传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请关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网上确认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形式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实质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考生是否具有初试资格。
考生可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最终审核结果,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且最终审核结论为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初试考试。
2.网上确认阶段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后生成),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专家出具的推荐书,推荐人应为所报考学科相关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推荐书封面需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二);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以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但复印件须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评议书的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材料出具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5)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①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②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③在域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6)本科学历材料:
①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
②在域外获得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份;
(7)居民身份证一份(含双面信息);
(8)由考生本人工作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份(附件三);
(9)已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的《辽宁大学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四,双面打印)
考生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和错误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初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
“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的考试招生工作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拟定初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1日
2.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课(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高校思政课教师))。考试方式均为线下现场闭卷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五。
3.拟定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1日,打印网址及相关要求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
复试工作依据本年度《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由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按照参加“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全体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结果,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生学术水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的考查,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高校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数量,按照考生初试、复试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师生互选,由此确立师生关系,确定导师招生计划的使用情况及考生拟录取专业。
七、录取
在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八、学费、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人民币10000元。
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专项计划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62202389
本通知由辽宁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内容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则按照其最新政策执行。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将及时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