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供大家参考。各省市研招院校2025考研招生简章汇总一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浙江河南四川陕西辽宁二区海南甘肃青海云南内蒙古广西贵州宁夏新疆西藏相关内容:全国研招院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全国研招院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以上就是“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相关内容,更多考研院校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频道的更新!
2024年06月03日 16:59
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2026年考研初试科目调整通知
目前有些院校已经公布了26考研初试科目调整的通知,对于准备考研的同学来说,大家要提前关注具体的官方院校信息,尤其是一些专业的科目调整。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2026年考研初试科目调整通知,供大家参考。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我院拟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进行调整,现将考试科目调整情况说明如下:软件工程(083500)、电子信息(085400)专业初试业务课二由自命题科目“882计算机网络原理”调整为国家统考科目“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科目代码408)。 为方便考生提前做好复习准备,请有意报名参加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知悉考试科目变化。 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5年1月6日 原标题:计算机学院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科目调整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jsjxy.usc.edu.cn/info/2105/11391.htm 以上就是关于“南华大学计算机学院2026年考研初试科目调整通知”的介绍,更多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本频道的更新!
2025年01月23日 17:15
佳木斯大学2026年考研初试科目调整通知
目前有些院校已经公布了26考研初试科目调整的通知,对于准备考研的同学来说,大家要提前关注具体的官方院校信息,尤其是一些专业的科目调整。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佳木斯大学2026年考研初试科目调整通知,供大家参考。 经研究决定,我校将调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初试科目: 1.外国语言文学(代码前四位0502)初试第二单元自命题(二外)科目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2.计算机应用技术(代码081203)初试第四单元自命题科目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3.医学技术(代码前四位1058)、临床医学(代码前四位1002)初试第三单元自命题科目基础医学综合调整为全国统一命题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4.艺术学(代码前四位1301中音乐学院各方向)初试第三单元自命题科目音乐史论调整为全国统一代码自命题336艺术基础、初试第四单元自命题科目艺术原理调整为自命题科目音乐史论; 5.音乐(代码前四位1352)初试第三单元自命题科目中外音乐史调整为全国统一代码自命题336艺术基础; 6.美术与书法(代码前四位1356)、艺术学(代码前四位1301中美术学院各方向)初试第三单元自命题科目专业创作调整为全国统一代码自命题336艺术基础; 7.设计(代码前四位1357)初试第三单元自命题科目设计基础调整为全国统一代码自命题336艺术基础。 另外,我校910素描、911专业设计两门初试第四单元自命题科目考试时长由4小时更改为3小时。 其他未尽事宜以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为准,相应的自命题考试大纲将通过研究生部网站同步公布。 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研招办 2025年1月9日 原标题:佳木斯大学关于调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初试科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js.jmsu.edu.cn/info/1093/2497.htm 以上就是关于“佳木斯大学2026年考研初试科目调整通知”的介绍,更多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本频道的更新!
2025年01月23日 17:14
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2026年考研初试业务课2调整
目前有些院校已经公布了26考研初试科目调整的通知,对于准备考研的同学来说,大家要提前关注具体的官方院校信息,尤其是一些专业的科目调整。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2026年考研初试业务课2调整,供大家参考。 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备,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部分科目业务课2考试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6研究生招生年度起,计算机相关专业初试业务课2考试科目由自命题科目“811数据结构”调整为统考科目“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适用于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00软件工程、083900网络空间安全、085404计算机技术(含南京邮电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联合培养“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南京邮电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专项计划)。 其他招生专业、方向设置、考试科目如有调整,以南京邮电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请广大考生知悉并积极备考,及时关注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1日 原标题:关于调整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业务课2考试科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yzb.njupt.edu.cn/2024/1231/c7797a277528/page.htm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相关专业2026年考研初试业务课2调整”的介绍,更多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本频道的更新!
2025年01月23日 17:14
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提到,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人数8270人,各高校的具体招生人数如下: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北京大学30 首都师范大学12 中国人民大学20 首都体育学院3 清华大学30 北京外国语大学5 北京交通大学40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3 北京工业大学10 中国传媒大学3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0 中央财经大学20 北京理工大学3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0 北京科技大学18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8 北方工业大学20 中央音乐学院5 北京化工大学20 中央美术学院4 北京工商大学10 中央戏剧学院5 北京服装学院5 中国戏曲学院1 北京邮电大学16 北京舞蹈学院2 北京建筑大学5 中央民族大学30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5 中国政法大学20 中国农业大学40 华北电力大学100 北京农学院6 中华女子学院9 北京林业大学30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8 北京协和医学院7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15 北京中医药大学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15 北京师范大学12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北京联合大学10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10 北京城市学院5 河北农业大学8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10 河北师范大学15 中国科学院大学130 石家庄铁道大学12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15 燕山大学30 南开大学30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12 天津大学30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7 天津科技大学19 河北金融学院8 天津工业大学18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15 中国民航大学8 河北中医药大学5 天津理工大学15 山西大学18 天津农学院15 太原科技大学10 天津医科大学3 中北大学30 天津中医药大学5 太原理工大学10 天津师范大学20 山西农业大学10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6 山西医科大学5 天津外国语大学10 长治医学院4 天津商业大学15 山西师范大学6 天津财经大学5 太原师范学院7 天津体育学院15 山西大同大学7 天津音乐学院3 山西财经大学10 天津美术学院4 山西中医药大学4 天津城建大学12 内蒙古大学20 河北大学15 内蒙古科技大学16 河北工程大学11 内蒙古工业大学15 河北工业大学40 内蒙古农业大学15 华北理工大学21 内蒙古医科大学3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内蒙古师范大学10 鞍山师范学院10 内蒙古民族大学4 大连外国语大学10 赤峰学院3 东北财经大学8 内蒙古财经大学6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1 内蒙古艺术学院2 沈阳体育学院10 大连理工大学25 沈阳大学15 沈阳工业大学25 大连大学10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18 大连民族大学6 沈阳理工大学8 吉林大学50 东北大学25 延边大学12 辽宁科技大学10 长春理工大学10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 东北电力大学20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5 长春工业大学10 沈阳化工大学5 吉林建筑大学8 大连交通大学10 吉林化工学院10 大连海事大学20 吉林农业大学12 大连工业大学8 长春中医药大学6 沈阳建筑大学10 东北师范大学15 沈阳农业大学15 北华大学6 大连海洋大学25 长春师范大学35 中国医科大学5 吉林体育学院8 大连医科大学10 吉林艺术学院6 辽宁中医药大学10 长春工程学院30 沈阳药科大学25 长春大学15 辽宁师范大学15 黑龙江大学10 沈阳师范大学10 哈尔滨工业大学35 渤海大学35 哈尔滨理工大学10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哈尔滨工程大学30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10 黑龙江科技大学2 华东政法大学12 东北石油大学10 上海体育大学10 佳木斯大学10 上海音乐学院2 东北农业大学15 上海戏剧学院5 东北林业大学20 上海大学25 哈尔滨医科大学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4 牡丹江医学院3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5 哈尔滨师范大学10 上海电机学院5 齐齐哈尔大学15 上海政法学院2 牡丹江师范学院7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12 哈尔滨商业大学12 南京大学30 复旦大学40 东南大学30 同济大学4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5 上海交通大学40 南京理工大学65 华东理工大学20 江苏科技大学25 上海理工大学20 中国矿业大学44 上海海事大学20 南京工业大学35 东华大学30 南京邮电大学25 上海电力大学4 河海大学35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10 江南大学10 上海海洋大学12 南京林业大学12 上海中医药大学4 江苏大学30 华东师范大学1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 上海师范大学60 南通大学8 上海外国语大学6 南京农业大学20 上海财经大学23 南京医科大学5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徐州医科大学4 浙江科技大学4 南京中医药大学15 浙江财经大学25 中国药科大学20 宁波大学33 南京师范大学20 浙江传媒学院5 江苏师范大学25 杭州医学院3 南京财经大学8 浙江音乐学院3 南京体育学院6 安徽大学27 扬州大学20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60 浙江大学52 合肥工业大学60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16 安徽工业大学18 浙江工业大学32 安徽理工大学20 浙江理工大学15 安徽工程大学16 浙江海洋大学12 安徽农业大学10 浙江农林大学15 安徽医科大学10 温州医科大学12 蚌埠医科大学14 浙江中医药大学5 皖南医学院4 浙江师范大学21 安徽中医药大学5 杭州师范大学20 安徽师范大学24 湖州师范学院5 阜阳师范大学5 绍兴文理学院5 安庆师范大学14 台州学院3 淮北师范大学4 温州大学9 安徽财经大学16 丽水学院4 合肥大学3 浙江工商大学25 厦门大学22 嘉兴大学3 华侨大学20 中国美术学院5 福建理工大学15 中国计量大学12 福建农林大学5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福建医科大学10 青岛理工大学14 福建中医药大学2 山东建筑大学10 福建师范大学20 齐鲁工业大学5 闽南师范大学6 山东理工大学25 厦门理工学院10 山东农业大学7 南昌大学30 青岛农业大学5 华东交通大学16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2 东华理工大学12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10 南昌航空大学15 滨州医学院2 江西理工大学15 山东中医药大学5 景德镇陶瓷大学25 山东师范大学25 江西农业大学20 曲阜师范大学12 江西中医药大学6 聊城大学10 赣南医学院20 山东航空学院5 江西师范大学20 鲁东大学5 宜春学院5 临沂大学10 赣南师范大学25 山东财经大学30 井冈山大学20 山东体育学院8 江西财经大学20 山东艺术学院2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15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1 南昌工程学院10 青岛大学20 山东大学50 烟台大学5 中国海洋大学40 山东政法学院10 山东科技大学20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30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15 郑州大学45 青岛科技大学30 河南理工大学10 济南大学24 郑州轻工业大学16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河南工业大学5 黄冈师范学院8 河南科技大学35 湖北民族大学15 中原工学院8 湖北文理学院10 河南农业大学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50 河南科技学院5 武汉体育学院20 河南中医药大学5 湖北美术学院5 新乡医学院6 中南民族大学45 河南大学15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5 河南师范大学15 湖北科技学院10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35 湖北医药学院15 信阳师范大学5 江汉大学10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4 三峡大学15 武汉大学45 武汉音乐学院5 华中科技大学25 湖北经济学院10 武汉科技大学25 湘潭大学11 长江大学25 吉首大学7 武汉工程大学25 湖南大学2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15 中南大学62 武汉纺织大学35 湖南科技大学12 武汉轻工大学30 长沙理工大学10 武汉理工大学30 湖南农业大学30 湖北工业大学20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1 华中农业大学20 湖南中医药大学5 湖北中医药大学10 湖南师范大学20 华中师范大学35 湖南理工学院6 湖北大学10 邵阳学院5 湖北师范大学45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8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湖南工商大学6 广西科技大学5 南华大学1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10 湖南工业大学10 桂林理工大学10 中山大学45 广西医科大学2 暨南大学40 右江民族医学院5 华南理工大学30 桂林医学院4 华南农业大学50 广西师范大学10 广东海洋大学8 南宁师范大学10 广州医科大学5 玉林师范学院2 广东医科大学20 广西艺术学院5 广东药科大学5 广西民族大学3 华南师范大学20 广西财经学院14 肇庆学院15 海南大学30 广州美术学院4 海南师范大学10 星海音乐学院2 海南医科大学5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60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10 深圳大学25 三亚学院5 广东财经大学10 重庆大学35 广州大学20 重庆邮电大学8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6 重庆医科大学20 五邑大学3 西南大学60 广东金融学院5 重庆师范大学10 广东工业大学35 重庆文理学院1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0 重庆三峡学院2 南方医科大学5 四川外国语大学20 南方科技大学5 西南政法大学18 广西大学15 四川美术学院2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重庆科技大学10 成都医学院5 重庆理工大学18 贵州大学25 重庆工商大学5 贵州医科大学16 四川大学61 遵义医科大学8 西南交通大学31 贵州中医药大学4 电子科技大学35 贵州师范大学30 西南石油大学85 贵州财经大学16 成都理工大学50 贵州民族大学6 西南科技大学15 贵阳学院2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10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5 四川轻化工大学28 云南大学50 西华大学16 昆明理工大学40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15 云南农业大学10 四川农业大学30 西南林业大学6 西南医科大学4 昆明医科大学3 成都中医药大学6 大理大学5 川北医学院2 云南中医药大学5 四川师范大学6 云南师范大学50 西华师范大学8 云南财经大学13 绵阳师范学院5 云南艺术学院10 西南财经大学30 云南民族大学10 成都体育学院8 昆明学院3 四川音乐学院5 西藏大学25 西南民族大学20 西藏民族大学10 成都大学26 西藏农牧学院10 攀枝花学院3 西安交通大学20 四川警察学院22 西北工业大学50 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学校名称招生计划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 兰州理工大学12 长安大学18 兰州交通大学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32 甘肃农业大学8 陕西师范大学40 甘肃中医药大学4 西北大学22 西北师范大学15 西安理工大学20 天水师范学院5 西安工业大学18 河西学院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10 兰州财经大学10 西安科技大学8 西北民族大学7 西安石油大学10 甘肃政法大学4 陕西科技大学10 青海师范大学6 西安工程大学15 青海民族大学6 陕西中医药大学5 宁夏大学12 陕西理工大学6 宁夏医科大学4 宝鸡文理学院10 北方民族大学10 西安外国语大学5 新疆大学18 西北政法大学15 塔里木大学20 西安体育学院3 新疆农业大学8 西安音乐学院3 石河子大学20 西安美术学院3 新疆医科大学2 西安财经大学8 新疆师范大学5 西安邮电大学7 喀什大学8 西安医学院2 伊犁师范大学7 西京学院6 新疆艺术学院3 兰州大学25
2024年12月19日 19:07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是在市委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开展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的重要机构。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公共管理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专业学位)3个“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法律硕士(JM)、公共管理硕士(MPA) 2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哲学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95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8名,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57名。 各专业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详见《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参考书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作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3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提供同等学力的有效证明,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方可报考与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关的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了满足“报考条件”中的1、2、3、4各项要求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 报考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除了满足“报考条件”中的1、2、3各项要求外,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应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3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定向就业”。 4.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 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入学考试包含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1.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2. 初试科目: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 复试: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时一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 我校录取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有关信息发布:复试名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六、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制均为3年。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须转入我校,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课程学习等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学习期间人事档案、户口、医保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招生考试政策,完成学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除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为6000元/生/年外,其他专业均为7000元/生/年。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9000元/生/年。 我校具备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科研奖励、三助岗位、困难补助等制度,给予奖助。 八、注意事项 1. 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用于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寄发。 2. 我校不举办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如有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研辅导班和推销考研辅导材料,欢迎举报。 3. 联系方式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 邮政编码:400041 联系部门: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联络科 学校网址:http://www.cqdx.gov.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www.cqdx.gov.cn/bmwz/yjsy E-mail:见官网 联系人:徐老师,余老师 电话:见官网 附件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附件2: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docx 原标题: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cqdx.gov.cn/bmwz/yjsy/syb/gzdtb/content_12929
2024年10月16日 18:49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始建于1953年,原为机械工业部直属大型骨干研究所,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发展,转制为科技型企业。经过70年的发展,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已成为表面处理工艺、材料、设备的研发与生产,表面覆盖层性能测试、产品质量检测,表面保护工程设计与施工的高新技术企业。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占地180亩,其中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150亩。拥有一批表面工程领域的精英人才,其中研究员30余人,高级工程师50余人,享受各级政府津贴专家15人。是博士与硕士学位培养单位。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设有电沉积、化学沉积、等离子体表面技术、涂料涂装、防锈封装、表面化学转化、化学热处理、热喷涂(焊)、激光表面改性、缓蚀技术、摩擦磨损、环境腐蚀及表面保护工程等专业,从事表面工程领域的共性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与生产、性能与质量检测及防腐蚀工程设计与施工。先后承担一大批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其中包括科技部“973”、“863”计划及国防军工科研项目等。建所以来,已取得科技成果700多项,大部分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得到市场推广应用,并获得各级政府奖励和国家专利。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是表面工程行业的骨干单位,目前挂靠(驻所)在本所的创新平台和行业组织有: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产品(特种表面保护材料)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国家电镀技术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械工业表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表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机械工业表面覆盖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面工程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涂料涂装及表面保护技术委员会、中国表面工程协会转化膜专业委员会、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湖北省腐蚀与防护学会等。现将我所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招生计划:2025年我所招收全日制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计划共13名,学制三年。二、报考条件: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学历及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双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应届人员。3.通过国家英语四级。4.年龄不超过30周岁。5.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体检要求和我所补充规定。6.原则上只接收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学等相关专业考生,不接收跨专业考生。三、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考生应按教育部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时间为:以教育部发布的时间为准。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考生资格审查与初试:考生资格审查按相关规定执行。初试时间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考试科目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科目组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备注000不区分院系所13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7 01机械摩擦学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机械原理 02 机械润滑与密封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机械原理 03摩擦学与表面工程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机械原理 04 摩擦学技术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机械原理 05热喷涂与表面工程2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5控制工程基础 06摩擦学材料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2材料物理 080502材料学6 07材料表面与界面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6有机化学 08材料腐蚀与防护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6有机化学 09新能源表面功能材料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8物理化学 10高分子功能材料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9高分子物理化学 11特种涂料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9高分子物理化学 12材料增材制造工艺研究1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10材料科学与工程 五、复试: 依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所决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所网站以及研招网上公布。 六、体格检查: 考生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复试时另行通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收费标准 我所研究生实行三年培养学制,不收取培养费。 九、奖助体系 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研究生助学金,另提供奖学金、用餐补助和相关福利;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科技专项奖学金等。奖助体系覆盖率100%。 十、其他 (1)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武汉理工大学进行专业理论课程学习,第二、第三学年在研究所里继续完成科研任务及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 (2)在双向选择的原则下,本所毕业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欢迎同学们报考我所研究生!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见官网 邮箱:见官网 单位网址:www.rimp.com.cn 原标题: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rimp.com.cn//RIMP/contents/583/15272.html
2024年10月16日 18:48
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招收的研究生类型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及临床综合能力的训练,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三、选拔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在网上确认时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 4.正在攻读硕士学位在校学生不能报考;或通过就读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五、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相关通知。 2.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详见第九条。 3.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六、特别提示: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及《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是由于考生不符合《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25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报名规定,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入学考试 1.全国统一考试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全国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3.全国统一考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下旬,具体说明如下: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八、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为3年。九、资格审查在复试时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复试名单公示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1.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非应届生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思想政治情况表。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十、体检体检在拟录取后统一进行,体检结果合格者,方可录取。十一、录取拟录取名单审核后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十二、调剂录取达到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复试基本线,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十三、招生专业序号招生专业招生人数1内科学62外科学33临床检验诊断学14中西医结合基础55中西医结合临床5十四、违纪处罚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所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十五、招生信息与咨询1.咨询电话:见官网2.监督电话:见官网十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中日友好医院教育处邮编:100029原标题:中日友好临床医学研究所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章来源:https://www.zryhyy.com.cn//lcyxyjs/c103686/202410/d7e518d6f6184de9afcf08a69b3aef57.shtml
2024年10月16日 18:47
中国航空研究院(606所)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中国航空研究院(606所)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一、研究所简介 中国航空研究院(606所)/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创建于1961年8月,座落在东北名城——沈阳,所区环境优美,生活待遇优厚,是“中国航空发动机之父”吴大观等老一辈航空人亲手创建的新中国第一个航空发动机设计研究所,是我国大、中型航空发动机的“摇篮”。 建所60多年来,研究所以振兴航空动力为己任,先后改进改型、自主研制了涡喷7甲(乙)、昆仑、太行等十余种型号的航空发动机,创造了新中国航空发动机发展史上的多项第一,先后取得各类科研成果2100余项,获得“高技术武器装备发展建设工程重大贡献奖”、“航空报国重大贡献单位”等众多殊荣。近年来,发动机的系列化发展和配装工作进展顺利,发动机实现了从科研到装备的过渡。 研究所“一所三地”,包括所本部、试验基地和露天试车台区,总占地面积约2700亩。拥有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整机试车台、各类部件和系统试验设备80余台套,资产规模30多亿元。全所在职职工30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人。 1986年我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生培养单位,2011年又成为博士培养单位,招生专业为“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研究所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工程经验丰富的,涵盖工程热力学、空气动力学、强度与振动等专业领域的科研队伍;高性能计算机和设计网路;完善的发动机整机、零部件试验手段、配套的试制加工能力和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培养方式 我所研究生的基础理论课程由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统一培养,课题研究期间,学生回所结合科研工作任务进行理论和工程应用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所学专业为飞行器动力工程或相近工科专业; 3.在职人员报考我所研究生的,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相关证明;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四、招生规模 招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9人,均为统考生源,非定向培养。 五、说明事项 非定向生学费由个人承担,每月发放生活补助(研一学习期间2300元/月,研二、研三在所做课题期间2800元/月)。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一号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428-5信箱 邮 编:110015 联系人: 袁老师 电话:见官网 七、申诉渠道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1号 邮编:110015 邮箱:见官网 电话:见官网 传真:见官网 部门:人力资源部 原标题:中国航空研究院(606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chsi.com.cn//sch/viewZszc--infoId-3302639504,categoryId-10462230,schId-368021,mindex-12.dhtml
2024年10月16日 18:47
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一、招生对象 (一)军队考生 招生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职军(警)官、文职人员、军队院校应届军人本科毕业生。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的,列文职人员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应符合军队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强军网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官网“招生工作专栏”招生简章。 (二)地方考生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主要面向地方人员(含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本科毕业生)招生。 二、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考生须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一)基本条件 1.在职军官、文职人员和军队院校应届军人本科毕业生应符合军队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强军网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官网“招生工作专栏”招生简章。 2.地方考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符合国家有关体检要求,同时传染病相关项目(含乙肝检测等)须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的要求,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格检查,入学后结合复审复查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地方考生体能成绩不作要求。 (二)专业条件 1.战时政治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符合军队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见强军网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官网“招生工作专栏”招生简章。 2.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仅限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报考我院艺术学门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有研究方向和学术学位研究生2个研究方向(军旅声乐表演、军旅舞蹈表演),须具备表演实践经验。今年我院的专业水平考(审)核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初试前的报名阶段不组织专业水平测试。 其中,报考戏剧与影视类别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中短篇小说、散文、报告文学、诗歌、杂文、随笔、影视剧本等累计5篇以上;或长篇作品、文集1部以上。作品若为合著,考生署名应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影视剧本若未发表或出版,已经公演或拍摄完成的作品亦可。作品发表(出版)、公演、拍摄完成时间应为复试报名前。 (三)学业水平条件 所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文学艺术专业的研究、创作、实践经验,并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获得全军或省部级以上奖项的人员(在国家级创演活动中担任主创或主演人员同等对待,集体作品获奖的应为主创或主演)。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学制和培养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脱岗到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5年,主要采取分段相对集中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具体为:①艺术学门类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前3个学期连贯集中在校学习,按全日制方式进行管理,其余时间返回原送学单位,视情组织返院学习相关课程和完成毕业作品、创作等;②新闻与传播专业、战时政治工作专业非全日制主要采取分段相对集中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具体集中时间另行通知),其余时间不需要脱岗到校学习,以在职方式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四、招生计划与考试科目 (一)招收军队人员计划 学院2025年招收军队人员硕士研究生共54人,其中全日制学术硕士研究生8人(含硕博连读专项计划1人),全日制专业硕士21人(含文职人员4人),非全日制专业硕士25人(含文职人员5人)。 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详见官网 (二)招收无军籍地方人员计划 2025年我院招收地方计划研究生数量待定(最终以教育部、军委机关和大学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可参考2024年招生计划20名)。 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详见官网 补充说明:以上艺术学门类学术学位和艺术学门类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每个研究方向分配1个招生指标,共用招生指标的专业(类别)可根据初试各研究方向考生通过国家线情况调整使用。具体为:如某专业(类别)内某方向出现空缺则首先在该专业(类别)内调整使用,如该专业(类别)内各方向都空缺则跨专业(类别)调整使用。跨专业(类别)或专业(类别)内各方向调整使用空缺计划时,按各方向过线人数由多到少,依次分配1个空余指标的顺序循环使用;如过线人数相同,学术硕士空缺计划调整顺序按照研究方向序号先后顺序各1个循环使用(无军籍地方生学术学位空余计划调整中,每个研究方向分配指标至多1名,分配后总指标不超过2名),如还有空缺,地方学术型招生计划可以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调剂使用顺序按照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4个类别各1个循环使用;专业(类别)内部各方向过线人数相同情况下,按照招生方向序号先后顺序分配空余指标。空余招生计划调整使用情况由学院招生办研提,并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五、报名 (一)报考审批(地方考生不含此步骤)。在职军官填写《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含指挥管理军官学历升级专项计划),文职人员填写《军 队 文 职人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按照军官、文职人员晋升任用批准权限审批,逐级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官局、文职人员局备案。应届本科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审批。 所有考生在填写《审批表》时,在报考单位一栏要填写“军事文化学院”,在报考专业及代码一栏除填写报考专业及代码外,还须填写报考的研究方向名称,例如“135200音乐—01军旅声乐表演”。 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明确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审批表》信息应与研招网报名数据保持一致。 报考新闻与传播专业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审批表》中报考专业及代码一栏中要填写“专项计划”字样,以便区分。 (二)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按照全国研究生报考统一进程,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进行,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军队考生务必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填写考生单位只能用对外公开名称,不得使用部队内部番号;部队文职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在“备用信息”一栏明确“部队文职”字样,以便区分;涉密学术成果等信息一律不得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填报期间不明之处可事先与学院招生办联系。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复试阶段考试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因个人原因选错报考方向、报考点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材料:①《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表》原件,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③军队考生(含文职人员、军队院校应届军人本科毕业生)还应提供本人军(警)官证(文职人员证、学员证),④《军队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文职审批表、应届生审批表)。 2.《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表》采用电脑输入后用A4纸打印并签字确认,电子表格须使用电脑登陆互联网邮箱(见官网,密码:Jswhxy66869036),在邮箱文件中心文件夹下载相关报名表格。 3.所有材料应于2024年11月15日前通过顺丰快递寄送到学院招生办(军队考生扫描版档案资料同步闪传至招生办,并邮件告知提取码;地方考生扫描版档案资料发送至学院招生办邮箱见官网)。发送扫描版档案资料时,请将所有资料打包为1个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以“姓名+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名称”命名。 4.有关材料寄送并预计送达后,应及时电话联系学院招生办核实是否收到。 5.考生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对伪造材料、资格作假等行为将严肃查处,并一律取消初试、复试和录取资格,通报其所在单位。未按要求时间提供材料,影响审核的,不予核发准考证。 (四)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和缴费,不按时确认、缴费和照相的网上报名作废。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按规定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放弃。 七、复试 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等总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5年4月,具体时间和复试方案于复试前另行公布。复试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身心素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复试阶段,地方计划如有空缺,我院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调剂要求,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视情接收考生调剂,具体调剂信息和调剂办法另行公布,调剂情况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军队计划复试阶段接收考生调剂情况按照军队、大学有关要求执行。 八、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及所报考学科专业方向的生源和计划情况,拟定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和军队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预计于2025年7月份前后完成。 九、参考书目 以下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入学考试命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参考书。我院不提供复习参考资料,考生可到参考书目相应出版单位购买。各科目2025年招生考试大纲,请考生以“2025年考试大纲+姓名+专业+业务考试科目1代码+业务考试科目2代码”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邮件至学院招生办邮箱(jswhxy@163.com)领取。《战时政治工作统考<军事基础>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电子版请电话咨询招生办。 参考书目>>详见官网 十、其他事宜 (一)地方研究生全期培养费5万元。住宿费3600元/学年。研究生教育阶段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助学金等,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可电话咨询我院招生办。 (二)被录取的无军籍地方研究生入学不入伍,食宿费用自理。非定向地方研究生档案入学时迁入学院,户籍可在入学时迁入学院,也可保留在原籍,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自主择业,户籍、档案毕业时迁出学院。 (三)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录取时须签订录取协议。 (四)招生简章、复试考试内容及其他招生相关信息,招生办将根据考试进程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国防大学专栏”和强军网学院官网“招生工作专栏”发布。 (五)我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培训,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 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0 联 系 人:胡参谋 联系电话:见官网。 传真电话:见官网。 电子邮箱:见官网 原标题:2025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chsi.com.cn//sch/viewZszc--infoId-3302185709,categoryId-10462623,schId-367819,mindex-12.dhtml
2024年10月16日 18:46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一、单位简介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科研机构。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旅游规划设计、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和建筑智能化集成甲级资质(北京公司);具有承担境外市政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资质;是北京市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园区高新技术企业。为国家服务、科研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及社会公益和行业服务是中规院的四项主要职能。 二、招生专业 城乡规划学(0833) 本专业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国内唯一一家授予该学科学位的科研院所,于198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2011年该专业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我院现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31人;多年来我院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各类科研课题,本学科获得省部级奖项百余项。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动态,具有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字化设计能力,具有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方面的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本专业旨在培养城乡规划领域的专业人才,授予工学硕士学位。培养能够融合科学与艺术、综合应用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创新型人才。本学科毕业生就业范围广、就业率高。 2025年本专业设置3个招生方向:(1)区域发展与规划;(2)城市规划与设计;(3)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和遗产保护规划。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以上计划中,含全日制推免生计划3人。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二)其它注意事项 1.本专业中的招生方向(1)、(2)、(3)接收城乡规划、建筑学或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报考。 2.按照上级关于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要求和“质量第一”的精神,本专业可以招收调剂生源,接收数量根据当年一志愿生源质量和上线情况综合确定。 3.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五、报名办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或到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组织要求,我院在京报考点为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代码:1116),凡拟选择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16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六、初试(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2月21日下午 英语(一)12月22日上午 城乡规划基础(3小时)12月22日下午 城乡规划设计(3小时)七、复试、录取1.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院官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5月中旬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2.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院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3.我院按照考生报考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4.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总成绩排队,择优录取;5.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本通知与2025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名称(代码)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考试科目报考说明专业课考试范围0833城乡规划学083300城乡规划学(1)区域发展与规划(2)城市规划与设计(3)城市历史文化研究和遗产保护规划(1)101思想政治理论(2)201英语(一)(3)701城乡规划基础(3小时)(4)910城乡规划设计(3小时)仅招收全日制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以及综合应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能力等内容。原标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章来源:https://www.caupd.com//news/notice/detail/2030.html
2024年10月16日 18:46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立足公安院校特殊职责任务,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推荐免试招生有关事宜,详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第四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工作情况分为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我校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警务、法律、电子信息、公共管理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六条 我校现有木樨地(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和团河(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2个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第八条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学科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4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和警务、法律、电子信息、公共管理4个专业学位类别,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第十条 我校在教育部、公安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预计2025年3月下达),根据公安机关和其他单位的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等情况,统筹编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为全国统考招生计划(预计2025年3月公布)、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专项招生计划。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附件2)。 由于公安工作具有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以下合称公安学科)招收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全国统考招生计划、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分别执行该比例限制)。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当符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条件和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报“非定向就业”类别,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二十七周岁(即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四)应为非在职人员,或者不在工作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内、入学前能与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在职人员。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应为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入学时应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3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入学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五)现实表现良好; (六)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前须由工作单位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七)报考公安技术研究方向的,本科所学专业应为理学或工学门类下的专业。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法学、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和法律、电子信息、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下合称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五官端正,四肢健全,体态良好; (二)现实表现良好。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应当符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条件。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条件和下列条件: (一)应为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 (二)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前须由工作单位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符合《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条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符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所列条件。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新疆警察学院)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 第二十条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学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满2年(即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或已取得本科结业证书; (二)英语能力达到以下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6分,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须为近五年内成绩,即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三)近五年公开发表3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四)已补修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专业核心课程(须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考生,原则上应能脱产攻读。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在职人员(限报“定向就业”类别)。 第六章 报名与审查 第二十二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考生应当按照《管理规定》《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申报(通过“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功能,选择相应项目提交申请),未按规定申报的,不得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第七章 初 试 第二十四条 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初试科目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第八章 公安学科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二十五条 公安部有关部门组织对报考我校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开展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推荐免试考生预计于2024年10月开展,其他考生预计于2025年3月或4月开展)。我校根据公安部有关通知要求,以及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初试成绩等情况,统筹确定参加人员。未参加者,以及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政治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以及考生家庭成员等关系密切人员有关情况进行考察。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评测。体检主要对考生的体格状况进行检查。体能测评主要对考生的运动素质和运动能力进行测评。详见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参考标准(附件3、4、5、6),具体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 政治考察前,有关省级公安机关组织认定考生的生源地。生源地认定口径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工作结束后,我校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供考生查询本人相关结论。 第九章 复 试 第二十六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统筹确定入围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考生名单,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围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确定办法》(附件7)。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章程第二十条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八条 我校复试内容如下: (一)公安学科: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等; (二)警务专业学位:综合面试、外语测试等; (三)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等。 上述任一科目不合格的,则复试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我校在复试时组织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汇总表》(附件8)。 第十章 调 剂 第三十条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和调剂工作办法,受理符合条件考生的调剂申请,并组织开展调剂复试。 第十一章 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组织对报考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考生开展体检。体检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原则,组织对报考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章 录 取 第三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我校按照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第三十四条 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工作单位(或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非在职考生除外)。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录取后档案转入我校。 第三十五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被录取的,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章 复 查 第三十六条 我校在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组织对其报考资格、生源地、体格状况和学生档案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在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章 在校管理与毕业就业 第三十七条 我校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和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其他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着统一制式服装,参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警务化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八条 我校对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三十九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我校公安学科应届硕士研究生达到毕业条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基本资格条件的,可在毕业学年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 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其中,定向就业毕业生回原单位或到定向单位(地区)工作,非定向就业毕业生自行择业。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习地点均为木樨地校区,具体学习安排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须知事项》(附件9)。 第四十一条 我校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十二条 我校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途径,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十三条 我校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往年试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招生诈骗、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一律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安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公布。 第四十四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校纪检监察督察办公室联系电话:见官网,电子信箱:见官网。 第四十五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38; (二)咨询邮箱:见官网; (三)联系电话:见官网; (四)网址:http://yzb.ppsuc.edu.cn; (五)微信公众号:见官网;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2.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表.pdf】 附件【3.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参考标准.pdf】 附件【4.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面试参考标准.pdf】 附件【5.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体检参考标准.pdf】 附件【6.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体能测评参考标准.pdf】 附件【7.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围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确定办法.pdf】 附件【8.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汇总表.pdf】 附件【9.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须知事项.pdf】 附件【10.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pdf】 原标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zb.ppsuc.edu.cn///info/1008/4374.htm
2024年10月16日 18:45
黑龙江东方学院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黑龙江东方学院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黑龙江东方学院始建于1992年,是由孟新、尚鹤翔、周长源、刘式勤等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发起创办的黑龙江省第一所公益性民办高校。2023年,学校举办者变更为“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实现了创办者们报效国家、奉献社会的办学夙愿,从法律层面永久实现“公有民办”性质,开辟出一条民办高校非营利办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新路。 201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5所民办院校之一,食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批招生。2014年新增“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点并获批招生。 学校拥有理、工、文、经、管、法、艺7个学科门类,建有44个本科专业,拥有生物与医药、国际商务两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本科生13000余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0余人,专任教师521人。学校有农产品贮藏与加工省重点建设学科,有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门本科省级一流课程和3门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学校有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中青年专家、省高层次人才10人,有博士生导师 15人、硕士生导师55人。拥有全国优秀教师2名,省级模范教师3名,省级优秀教师8名,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21人。建有食品安全与绿色加工技术研究中心和黑龙江省数字贸易创新研究基地等科创平台10余个。与飞鹤乳业、贝因美、汇智电子商务等企业共建有8个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 学校坚持“应用型、开放式、国际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定位,重在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扎实系统专业基础、较强实践能力、较高职业素养的实践创新型人才。围绕国家、地方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之路,构建了“双牵引、三结合、分段式、一贯通”的应用型专业硕士培养模式。实行校企双导师制,与大型企业协同共建联合培养基地、协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协同组建师资队伍、协同开展课题研究、协同实践考核与管理,实现了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有机衔接,在培养行业企业急需的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毕业生以“作风踏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类别为生物与医药(0860)、国际商务(0254),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黑龙江东方学院202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与学制 (一)学习方式 我校2025年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生物与医药(0860)学制为3年,国际商务(0254)学制为2.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所有学历均须从学信网可查或者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数据。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需认真在研招网校对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现网报信息错误者请自行及时修改。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并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点选择 报考点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的地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2)在哈尔滨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黑龙江东方学院报考点(代码为2319)。 4.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填报多个平行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5)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报信息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对应报考点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我校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生初试时要按要求在指定区域内答题、完整填写考试信息,按题号顺序认真书写,规范答题。 4.我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5.初试成绩按照上级规定时间在中国研招网和我校招生官网公布。 (二)复试及调剂 1.我校将根据国家规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主干课程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我校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审核公示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名单,符合条件的考生享受对应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6. 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当有调剂需求时,我校接受调剂。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专业,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及我校相关工作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7.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六录取及体检 (一)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9000/年。 (二)住宿费 标准2人间,费用1500元/生/年。 (三)奖助体系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分10个月发放,每月6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评选,获奖者奖励20000元。 3.校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新生,本科生源为“双一流高校”,或初试总分高于国家线30分,或第一志愿被录取的考生,可获得12000元/生的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可获得6000元/生的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设置二个等级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9000元/生/年。 4.校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生/年。 5.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学校对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研究生给予评定、奖励,标准为1000-4000元/人。 6.助学政策:学校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并给予津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 奖学金、助学金及其他奖励评选办法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二)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四)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主页,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学校网址:http://www.dfxy.net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邮政编码:150066 联系电话:见官网 电子邮箱:见官网 研究生处办公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主楼A区305、306室 原标题:黑龙江东方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hljeu.edu.cn//yjsc/2024/1014/c876a26412/page.htm
2024年10月16日 18:44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前身是成立于1928年的国立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和成立于1929年的北平研究院物理学研究所,1950年在两所合并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1958年更名为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物理所是以物理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机构。研究方向以凝聚态物理为主,包括凝聚态物理、光学、原子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软物质与生物物理、理论和计算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等。超导、拓扑、纳米、表面、极端条件等多个学科走在了世界科技最前沿;磁学、光学、先进材料、清洁能源等诸多领域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除了聚焦基础前沿问题,扎根中关村科研攻关外,物理所积极响应国家科技战略布局,投入北京科创中心怀柔科学城(综合条件实验装置、材料基因组研究平台和清洁能源材料测试诊断与研发平台)、粤港澳大湾区科创中心松山湖材料实验室以及长三角物理研究中心的建设。作为“国家队”“国家人”,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全所上下凝心聚力,踔厉奋发,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科技强国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23年底,在物理所工作和学习过的院士专家共有80余人。目前在所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1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7人。 物理所是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物理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也是1985年国家首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现设有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一级学科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2个专业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并设有物理学和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欢迎有志从事物理学研究的考生报考我所,详细的招生资料请查询:http://edu.iphy.ac.cn/。2025年物理所在本科起点的研究生招收中,预计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生约110名(含推免生约9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约30名(含推免生约15人)。 注:①统考录取的硕士生学制为3年,通过物理所博士生普通招考后,可留所继续攻读博士学位;②统考调剂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③实际招生人数以国科大招办正式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 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请查阅《中国科学院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国科大招生简章”,网址:https://admission.ucas.ac.cn/showarticle/Article/1beb211c-ea0d-4c97-b5ce-61efa7addfcd/00a42db3-7e91-400e-bd44-278f5651150f 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三、初试 1.初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考试日期执行。 2.初试地点:以选报的报考点公告为准。 3.初试科目:详见http://edu.iphy.ac.cn/moredetail.php?id=21143 4.其他事项按照国科大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复试 1.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规定开展复试。硕士考生复试采用差额复试,本着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进行考核。 2.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复试要求在复试前通过物理所官网向考生公布。 3.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物理所将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了解其有无不良表现和记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物理所按国科大下达招生计划,依据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检查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均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名单公示。 其他要求按照国科大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培养方式和基本学制 物理所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方向的培养方式以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统考硕士生学制为3年,通过物理所博士生普通招考后,可留所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通过推免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可参加转博考核。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收费及待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就业、违纪处罚等其他事项按照国科大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执行。 九、联系方式 国科大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 邮编:100049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招生业务咨询电话:官网查看 招生业务监督电话:官网查看 纪监办公室电话:官网查看 邮箱:官网查看 国科大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admission.ucas.edu.cn 或https://admission.ucas.ac.cn 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8号 物理所研究生部 邮 编:100190 联系人:汪老师 电 话:官网查看 E-mail:官网查看 网 址:http://edu.iphy.ac.cn/ 原标题:【招生】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edu.iphy.ac.cn///moredetail.php?id=45306
2024年10月16日 18:43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
准备参加25考研同学,大家目前要考试关注各院校的招生简章了!招生简章包含了本年度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等。这些对于我们的报考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全国研招院校2025年考研招生简章汇总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专业型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表2。表1学术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跨专业考生体育人文社会学040301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运动人体科学040302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运动医学100216本科所学非医学门类中临床医学类专业的考生表2专业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跨专业考生体育045200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三、招生计划(一)2025年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45人,其中学术型硕士22人,专业型硕士23人。详见《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二)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收人数将以教育部2025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所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我所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一个专业。 (2)报考我所的考生应试科目为英语。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拟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申报,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请登录研招网“网上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功能,选择相应项目提交申请。申报功能说明和使用以研招网为准,请在提交前认真阅读相关注意事项。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将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另行确定和公布。 1.报名确认地点及要求(详见我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 (1)报考我所的北京地区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并在北京体育大学参加网上确认和考试。 (2)报考我所的其他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2.报名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报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3)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以报名点要求为准)。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资格审查 (一)我所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所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六、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为自命题。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所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二)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我所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我所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全部为非定向就业。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所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信息公开 我所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 收费政策若有变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我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 (五)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所设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ciss.cn/yjsjy/index.html)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见官网 刘老师 电话:见官网 E-mail:见官网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10月9日 (专业目录)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考试科目)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docx (考试范围 ) 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说明.docx 原标题: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ciss.cn//yjssszs/info/2024/33010.html
2024年10月16日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