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考研招生复试办法(2026年适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范>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6〕5号),制定本办法。
新东方考研攻略:复试&调剂
一、工作原则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1.坚持立德树人。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坚持科学选拔。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复试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https://yz.usst.edu.cn/2026/0324/c3394a358112/page.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