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综合》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的名称:法学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 考试时间3小时,总分
150 分
二、科目代码 872
三、考试重点
(一)刑法学
1.掌握刑法的概念、性质、渊源、刑法的任务、体系和解释、刑法的基本
原则、具体体现及司法适用、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刑法的时间效力。
2.掌握犯罪的概念、基本特征;犯罪构成的概念、基本特征、发展与模式。
犯罪客体的概念、分类、及其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
的概念及分类、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概念、特点及认定;犯罪主体的概念与分类、
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的概念及分类、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刑法
上认识错误的概念及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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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握正当行为的概念及分类,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他正当行为的概
念、特征及成立条件;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分类及特征;共同犯罪的概
念、成立条件及共同犯罪的认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罪数的概
念及分类。
4.掌握刑罚的概念、特征及分类;累犯、自首、坦白、立功、缓刑的概念
及成立条件;减刑、假释、社区矫正、赦免的概念及条件。
5.掌握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交通肇事罪、危
险驾驶罪、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核材料管理的犯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逃税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等罪的概念及构成。
6.掌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扰乱公共秩序罪、
妨害司法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罪的概念及构成。
7.掌握贪污贿赂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等罪的概念及
构成。
(二)民法学
1.掌握民法的概念、性质和任务;重点掌握民法的调整对象和民法的基本
原则。
2.掌握民事法律关系及主体、客体,重点把握自然人和法人民事行为、民
事能力、民事权利。
3.了解物权和物权法是大陆法系的特有概念、掌握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理
解物权法的功牢记物权的概念,在理解的基础上牢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4.能够阐述物权法定原则,明析物权的学理分类。
5.理解物权的支配效力、排他效力、追及效力;明确物权的优先效力解决
什么问题;掌握物权间优先效力的一般规则与例外;掌握物权优先于债权的表
现;掌握物权优先于债权之例外——买卖不破租赁、纳入预告登记的债权;掌
握物权请求权的内容。
6.能够区分物权的原始取得与继承取得;了解原始取得的情形和继受取得
的情形;掌握物权变动的原因;全面掌握并能够阐述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
尤其是物权公示的公信力:权利推定正确效力和善意取得效力。
7.掌握人格权的概念、特征、主要权能,与其他权利的联系和区别。掌握
各类具体人格权基本概念和内容。
8.了解合同法的体系、基本原则及精神。掌握合同、契约等概念和合同的
常见分类。理解要约、承诺、格式条款、附条件、附期限等合同成立要件的内
涵。
9.掌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赔偿范围和具体责任承担形式。掌握合
同的相对性、平等性效力,情势变更原则以及合同履行抗辩权。
10.掌握合同担保的而具体形式,尤其是保证和定金制度。掌握债权人代位
权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程序和效果。
11.掌握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终止等情形的条件、程序和效力。
12.掌握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制度等主要内容。
13.继承法的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
的处理等。
14.熟练掌握侵权责任法的概念、特征、功能、结构、渊源,能准确评价侵
权责任法在民法体系中的地位,能阐述侵权责任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联系与区
别的要点。
15.掌握侵权行为及侵权行为一般条款,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侵
权责任形态,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损害赔偿。
16.掌握侵权责任主体及各种侵权类型。
四、题目类型: 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五、参考书目: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最
新版。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最
新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