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高校,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在祖国大陆南端两座风光秀丽的海滨城市——湛江市和阳江市,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4万余人。
学校现有“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科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海洋经济与综合治理”交叉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现有“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作物学”5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4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2025年,学校共有25名学者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
学校拥有1个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产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广东省水产动物病害防控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水产品加工与安全重点实验室、国家贝类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湛江)等4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学校秉承“坚韧不拔 自强不息”海大精神,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特色扬校”办学理念,根据“把学校打造成为中国南方涉海人才培养的摇篮、海洋科技创新的高地、海洋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平台,广东海洋强省、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的目标定位,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战略,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师资建设为关键、教育质量为生命线,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培养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民族精神、社会责任、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创新型人才,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报考须知
(一)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按照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采取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前学校与考生现工作单位及考生本人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人事档案不需要到校,毕业时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规定,考生继续在原工作单位就业,学校将该生研究生在读期间相关学习档案寄至学生原工作单位归档。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1200人,具体人数以上级下达为准。各学位点(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位点(专业、领域)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9月1日)
四、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6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信息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学制、收费标准
(一)学制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收费标准
|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年学费标准(元) |
| 专业型 | 75100 | 气象 | 13000 |
| 95131 | 农艺与种业 | 10000 | |
| 95136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10000 | |
| 95137 | 农业管理 | 13000 | |
| 95138 | 农村发展 | 13000 | |
| 95500 | 食品与营养 | 10000 | |
| 125200 | 公共管理 | 30000 |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更详细信息请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二)由于院系调整(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培养所在校区(院系)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三)招生学院标注阳江校区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在阳江校区学习生活,第二学年开始与导师商定在阳江校区或湛江校区学习生活。
(四)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包含接收的推免生、专项计划考生、联合培养等专项招生人数。
(五)我校招生更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国家或学校政策变化,需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的,以最新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