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过程是“以始为终”,复习的过程是“以终为始”。
以始为终,就是抱着第一轮学成啥样、最后就是啥样的心态学习,所以在刚开始学时要拼尽全力去覆盖更广的面,了解更深的点,也就是对单个知识点不断拓展。以终为始,就是从体系入手,先回顾知识体系的全貌、为自己设定一个可行的目标,再向往主干上添细节、分配每一个阶段的复习任务。
我的复习一般这样进行:
①快速浏览全部知识
目标:了解要复习量的大小,对知识形成整体印象。
可以选择浏览课本目录以及正文的一二三四级标题,把整本课本过一遍。也可以选择浏览自己的笔记或老师的ppt。这个阶段追求浏览速度快,覆盖的知识点全。两三天搞完。一定不能一字一句精读,一定不能在某个知识点上纠结。
②构建知识体系
目标:作为后续复习的“地图”指引。
最好的选择是根据自己对知识的理解构建体系图,因此上课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第①阶段的浏览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自己没有体系,可以根据课本目录建立体系,或者根据老师的思维或学界主流思维建立体系。这一阶段可能会花掉大半的复习时间。
这是我从刑法的概念出发,建立的刑法总则的体系。知识体系应该尽量涵盖所有知识,并且能明显地看出各个知识点之间的逻辑联系。这是整个复习中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一步。要求自己去想怎么把那么多知识串起来。关上书后自己构想出来的知识体系可能只有一级标题,可能会有知识缺漏。此时可以再打开书或笔记,用不同颜色的笔往里填充。具体要填到多少级标题,只能自己把握。
一定是先有思维,才有图!不要为了感动自己而花大量时间研究怎么画才好看。在这个阶段,图画得是否好看不重要,是否画思维导图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真正理清了自己的思维。
对于不同的学科,甚至同一学科的不同阶段,构建的知识体系的思路也会不同。对于刑法分则的体系,我选择从刑法目录入手、结合一个经典罪名去展开。
从刑法目录入手,要求我们了解每一章节下的各种罪名的同类客体是什么。在此只拿第六章来举例子,其他章都是照着法条照抄。如果喜欢翻厚厚的法条,也可以不抄。我抄是为了加深记忆和携带轻便。
结合一个经典罪名展开是指,具体分析某个罪该掌握什么内容,形成一套分析的思维,往后再拿这个模式套着分析其他罪。在此,以强奸罪举例。
③填充主干、记忆及练习
目标:准确记忆、理解运用知识。
体系只是指导复习的地图,要真正准确掌握还是得回归知识点。其实在建立体系的过程中你以及掌握了50%甚至80%的知识,这时候再沿着自己的思维体系去回顾相应的知识点,记忆就会又快又准。
关于记忆,对于比较细碎的点,可以再针对该知识点画一个思维导图,或者用表格对比记忆。例如,可以/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加重的记忆。
另外,如果复习时间有限,不需要对每个知识点都倾注相同的精力,挑重点记忆。重点来源:上课反复强调的点、司法考试考过的点。
关于练习,有时间尽量去做。尤其是刑法、民法以及三国法。可以选择人大蓝皮练习,也可以选择法考练习。人大蓝皮同步练习难度适中、比较推荐。法考练习知识跨度较大、比较复杂,在没有完全复习好的情况下写会摧毁信心。但是,练习的目的不是追求正确率,而是理解运用知识、掌握考点!练习做错了但纠错后,期末就做对了,所以平时做错没啥。另外,练习不一定要等到复习好了再做,可以选择先做练习、了解重点考点,再针对性复习(此方法性价比很高,但是押不对题也有可能翻车)。也可以选择一边复习、一边练习、保持做题手感。
这些只是方法论,可能操作性也不强,因为一年的学习很难用一篇文档讲清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方法,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