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其中包括:招生类别、招生专业、招生方式、报考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校(院)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录取后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三、招生专业
校(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齐鲁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教育部预计在2025年3月份正式下达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校(院)将根据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和有关专项计划执行要求,结合学科建设、生源数量、培养质量等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计划。
四、招生方式
2025年校(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各招生学部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2)制定实施细则后公布。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含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两位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模版见附件3)。
6.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招生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毕业生(含应届)。
7.符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申请条件,同时符合招生学部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六、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3月10日。
考 生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 (网址:http://yz.chsi.com.cn/),进入“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费2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不能进入博士招生后续环节。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核实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学部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对于弄虚作假或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者,将取消其报考、录取和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七、资格审查
招生学部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和学部“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审查报名资格,根据招生计划拟定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并将该名单及材料审查结果报研究生处复查备案后公布。
八、考核安排
4月中旬,考生参加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详见各招生学部官网发布方案。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现实表现,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1.校(院)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校(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严格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进行体检。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4.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在校(院)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校(院),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校(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十一、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根据国家规定,新入学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校(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
2.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校(院)对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标准按照《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2〕30号)执行。
十三、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事宜
本章程由校(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