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包括:选拔方式、招生规模、报考类别、报考条件、报名及缴费等相关内容,有报考意向的考生可以来了解一下。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年我校计划在法学、工学、交叉学科等3个门类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设计、临床医学、生物与医药等3个类别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江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三种方式,其中本科直博生的选拔在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中开展并已完成。
三、招生规模、报考类别
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的招生名额根据科研情况、导师规模、学位点建设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核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实际下发的计划数再进行调整。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原则上各招生学院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度博士招生数的4%,请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提前与报考学院、导师联系。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获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5年研究生新生报到之日)。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或专著或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排名前三位。
注: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即单证)申请者在报名时须已获硕士学位,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不含在读应届生)按同等学力申请人员对待。
3.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考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食品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无锡医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的各专业。
5.学术学位考生须由至少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专业学位考生须由至少两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推荐。
6.现役军人考生,按军队有关的规定办理。
7.在职人员报考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江南大学在读的2023级和2024级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报考时,考生来源选择“在学硕士”,研究生学号必须填写。最后学位选择对应“学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生”。本科学历学位信息须填写完整;硕士毕业信息按照研究生学籍备案表中的信息填写,硕士学位信息无须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填“无”。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5.课业情况: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博士入学之前,若硕士培养计划课程和中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由申请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同意其报考。
8.在读期间,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或录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获部、省级以上奖项(前三名),或取得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三名)等成果,可优先推荐。
详见《江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江大校办﹝2018﹞28号)。
(三)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符合(一)或(二)中各条基本要求。
3.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骨干计划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还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完成博士报名。
4.我校2025年骨干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名,其中南疆高校教师专项1名,其他普通骨干计划2名。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专业为140300设计学,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其他普通骨干计划在法学、工学、交叉学科等3个门类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5.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8年(含8年)。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工作。
(四)报名参加“对口支援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条基本要求。
2.由对口支援高校推荐报名。
(五)教育部其它专项计划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另行通知。
(六)本科直博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相关文件。
五、报名及缴费
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须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一)网上报名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4年12月6日中午12:00-12月26日中午12:00
设计学院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工作预计安排在2025年4月,请考生关注招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报名信息填写说明详见《江南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须知》(附件1)。
(二)寄送申请材料
考生按江南大学2025年各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详见附件2)的要求,寄送申请材料。
(三)报名费及复试费
1.报名费:考生在网报期间通过网报平台支付报名费80元,网上报名结束时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2.复试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仅申请考核考生,硕博连读考生无须缴费),支付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安排
我校博士招生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分为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
(一)材料审核
网报期间考生须在网报平台上传附件材料,并按照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提交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招生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在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材料审核通过名单。
(二)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包括英语水平、专业知识水平、科研创新能力等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准考证打印
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后,详见招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2.综合考核
时间:具体安排见招生学院网站相关通知。其中,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生主干课程。“自然辩证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考核由招生学院组织。
七、录取公示
1.招生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公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办法(详见附件2),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核结束后,招生学院及时将考核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3.拟录取考生名单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改。
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需先签署协议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均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未通过档案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所有报考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5年有效。
八、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本科直博生学制5年。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收取学费,收费标准见江南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jiangnan.edu.cn/info/1069/1840.htm)。
九、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1”、“1357”和“0860”开头的为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中含有字母“Z”的是我校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导师姓名后有“*”的是外聘博导。
2.商学院、纤维工程与装备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实行“专家组审核制”,网报时不填报具体导师,填报与报考研究方向对应的专家组,在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3.考生应使用现用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报名。为确保考试和入学身份核验无误,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身份信息在入学时应保持与报考信息一致,期间切勿变更。
4.新生入学参加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博士研究生如申请报考,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放弃原学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考生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明确个人报考意向,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办考前辅导班。
8.若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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