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认定:周梦洁等19人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刘智红等32人具备小学教师资格;李建明等18人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请认定合格人员于6月15日至7月3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原件1本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合格人员:
(一)领取资料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坤泰路251号(坤泰实验学校正大门右边)5楼509室领取证书(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持盖申报人鲜红手印的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若认定情况或证书信息有误,请致电0831-6613052,以便及时更正。
二、高中阶段(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合格人员:合格人员名单及领取方式咨询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0831-8222194)或查询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jyj.yibin.gov.cn。
附件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合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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