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有关规定,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认定22人通过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附后)。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11月19日至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泰顺县教育局政工科反馈,并提供书面材料。联系电话:0577-6758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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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泰顺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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