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我省市有关规定,经京口区教育局按照法定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对已依法受理其申请材料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查。
今年第三批次,我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拟通过人员共35人,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对公示结果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京口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
地址:镇江市中山东路25号京口教育大厦12楼,邮编:212000,联系电话:0511-89980831。
证书领取时间和相关注意事项,在第三批次QQ群内另行通知。
镇江市京口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