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石门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刘凡敏等36人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石门县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有真实事实,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未签署真实姓名、未留下联系电话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736-5323350,0736-5329249,0736-5327966。
公示期满,石门县市民之家政务中心教育综合窗口将按《石门县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规定方式发放证书,联系电话:0736-5300796。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拟公示人员名单.xls
石门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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