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75号),学校组织了2025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过初审共有7名申请人在思想品德、学历、普通话水平、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任务和岗前培训等方面符合认定条件。经2025年11月4日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4-10日
监督电话:0552-3177261(人事处)
附件
2025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
蚌埠学院人事处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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