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市教育局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24.06.03 20:25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者经申请报名、现场确认、体检及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等程序,拟认定129位同志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17位同志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同志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将2024年上半年拟认定通过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及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31日起至6月6日止,共7天。

  4.公示受理电话:3072768(派驻市教育局纪监组)、3081830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5.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教师资格证按照申请人要求由邮政快递送达或申请人到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A座一楼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99号,电话:3890177) 。

  附件(http://jyj.qz.gov.cn/art/2024/5/31/art_1229278217_5311677.html)

  1.拟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2.拟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3.拟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衢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