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咸宁市通山县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结果公示
2023.11.08 18:27

经申请人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和资料复核,同意受理徐羽晨等260人(详见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3日)。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等方式向通山县教育局或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举报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715—2298669、2298666。

公示期过后,将进入审批认定、制发证书等程序,选择窗口自取的申请人,请等候电话通知领取;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将采取快递方式邮寄。邮寄材料包括“一证一表”。一证:教师资格证一本;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一证一表”是申请人已认定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请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本人档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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