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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北路400号(佳山校区) 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1530号(秀山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 1.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蜀山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望 江西路557号; 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教园区文 津西路16号; 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新桥校区:安徽省新桥国际产业 园寿州大道16号; 4.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 兴大道509号; 5.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汇心湖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 路2号,鼓山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凤凰山路; 6.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银湖校区:安徽省芜湖市银湖北路62 号,文津校区:安徽省芜湖市文津西路201号。 7.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中路 328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总计 划其中: 免文化课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其 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学费(元 /年·生)专 业 类 别 公共课考试科目 备注财务管理30312490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财务管理202024900文大学语文 +英语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 专业名称 总计 划其中: 免文化课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其 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学费(元 /年·生)专业类别 公共课考试科目 备注财务管理30312490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财务管理202024900文大学语文 +英语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车辆工程40313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巢湖鼓 山校区)联合办学工程管理50414520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工程管理40313520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巢湖鼓 山校区)联合办学工程管理50414520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工商管理30312490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工商管理202024900文大学语文 +英语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1008184900文大学语文 +英语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文津校 区)联合办学会计学14012212539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会计学1109195390文大学语文 +英语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80716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合肥汇 心湖校区)联合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0414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 桥校区)联合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 化50414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 专业名称 总计 划其中: 免文化课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其 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学费(元 /年·生)专业类别 公共课考试科目 备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10 10 1 9 5720 理高等数学+英语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银湖校 区)联合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0414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审计学30312490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审计学202024900文大学语文 +英语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市场营销504144900文大学语文 +英语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市场营销504144900文大学语文 +英语与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市场营销1008184900文大学语文 +英语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文津校 区)联合办学通信工程40313520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合肥汇 心湖校区)联合办学土木工程50414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 桥校区)联合办学土木工程50414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土木工程80716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文津校 区)联合办学物联网工程40313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合肥汇 心湖校区)联合办学物流工程100818520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经 济管理学院)联合办学物流工程50414520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 桥校区)联合办学 专业名称 总计 划其中: 免文化课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 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其 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 学费(元 /年·生)专业类别 公共课考试科目 备注自动化50414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自动化50414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自动化11010195720理高等数学+英语与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银湖校 区)联合办学合计189015930151 注: (1)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计划的1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 (3)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外省院校毕业退役士兵申请表.docx附件2:申请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高职(专科)阶段和入伍期间受表彰情况.docx附件3: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鼓励政策申请表.docx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docx
2025年05月14日 07:45
2025年江苏专转本各院校招生简章汇总
2025年江苏专转本招生院校共有49所: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审计大学、南京晓庄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苏大学、无锡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常州大学、常州工学院、江苏理工学院、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城市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南通大学、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江苏海洋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工程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宿迁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泰州学院、扬州大学、三江学院、南通理工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常州大学怀德学院、无锡太湖学院、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南京传媒学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25年江苏专转本各院校招生简章汇总表2025年江苏专转本各院校招生简章汇总表序号招生院校院校网址1南京工业大学https://jwc.njtech.edu.cn/info/1158/5735.htm2南京邮电大学http://zs.njupt.edu.cn/2025/0104/c12722a277685/page.htm3南京工程学院https://zsb.njit.edu.cn/info/1040/1919.htm4南京审计大学https://zs.nau.edu.cn/#/details/article?id=4623665南京晓庄学院https://zhaosheng.njxzc.edu.cn/ff/23/c6634a130851/page.htm6金陵科技学院https://zsb.jit.edu.cn/c72/20250104/i1039.phtml7江苏第二师范学院https://zs.jssnu.edu.cn/2025/0104/c2690a66167/page.htm8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https://zs.niit.edu.cn/fd/f1/c2896a65009/page.htm9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https://bkzs.njts.edu.cn/2025/0104/c4970a87129/page.htm10江苏大学https://zb.ujs.edu.cn/info/1108/14078.htm11无锡学院https://zs.cwxu.edu.cn/info/1002/1562.htm12江苏师范大学http://www.jsnu.edu.cn/_t14/fd/69/c10738a392553/page.htm13常州大学https://cdzs.cczu.edu.cn/2025/0104/c19484a383054/page.htm14常州工学院https://zsw.czu.cn/2025/0108/c1870a154646/page.htm15江苏理工学院http://zs.jstu.edu.cn/2024/0426/c5639a178573/page.htm16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https://zs.just.edu.cn/2025/0104/c1601a356432/page.htm17苏州城市学院https://zs.szcu.edu.cn/2025/0104/c122a69867/page.htm18苏州科技大学https://zsb.usts.edu.cn/news/News_View.asp?NewsID=31119常熟理工学院https://zsb.cslg.edu.cn/info/1003/3122.htm20南通大学https://zs.ntu.edu.cn/2025/0104/c8214a258795/page.htm21盐城工学院https://zjb.ycit.edu.cn/info/1078/2246.htm22盐城师范学院https://zs.yctu.edu.cn/2025/0107/c3457a131429/page.htm23江苏海洋大学https://zsxx.jou.edu.cn/info/1071/1802.htm24徐州医科大学https://zsb.xzhmu.edu.cn/info/1004/2073.htm25徐州工程学院https://zjc.xzit.edu.cn/zhaosheng/f8/03/c1293a194563/page.htm26淮阴师范学院http://zb.hytc.edu.cn/info/1119/2771.htm27淮阴工学院https://zsw.hyit.edu.cn/info/1069/2329.htm28宿迁学院https://zb.squ.edu.cn/info/1069/2128.htm29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https://zs.nnutc.edu.cn/info/1012/2652.htm30泰州学院https://zsb.tzu.edu.cn/2025/0110/c1715a87995/page.htm31扬州大学https://zhaoban.yzu.edu.cn/info/1014/4140.htm32三江学院https://zsb.sj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59/61/5fa794ab41e0863dc064ba1d4e29/35cee590-e4e2-4165-8ab6-849a7ec22e2f.pdf33南通理工学院https://zs.ntit.edu.cn/2025/0104/c2288a74693/page.htm3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https://zsc.nhjcxy.edu.cn/zsxx/zsdt/webinfo/2025/01/1736828667767784.htm35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http://zj.njust.edu.cn/zsw/2025/0106/c8882a111773/page.htm36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https://zsb.naujsc.edu.cn/2025/0104/c140a18443/page.htm37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https://zs.njpji.edu.cn/38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https://zs.nytdc.edu.cn/2025/0105/c129a42633/page.htm39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http://hs.nufe.edu.cn/zsxx/2025/0104/c470a22457/page.htm40常州大学怀德学院https://hdzs.cczu.edu.cn/2025/0104/c12111a383057/page.htm41无锡太湖学院http://zs.wxu.edu.cn/zskx/33944.htm42江苏大学京江学院https://jjxy.ujs.edu.cn/info/1514/58324.htm4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https://kdzs.njmu.edu.cn/_t405/2025/0104/c18069a278777/page.htm44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https://zs.nustti.edu.cn/page/?2780%252.html45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https://tec.suda.edu.cn/zs/info/1105/4887.htm46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http://zs.nnudy.edu.cn/c106/20250104/i38271.html47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http://kwxy.jsnu.edu.cn/_t2086/fd/7c/c10055a392572/page.htm48南京传媒学院https://zsb.cucn.edu.cn/home/jianzhang/info/id/769/catId/34.html49扬州大学广陵学院https://glxy.yzu.edu.cn/zsw/info/1005/2047.htm
2025年05月14日 07:42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学校根据专升本历年实际招生情况,为保持各专业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 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 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 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 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专升 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 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英文译名:Hunan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学校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枫林三路 822 号”,邮政编码:410205;学校网址:http ://www.hieu.edu.cn。 第四条 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认可的湖南涉外经济 学院“专升本”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南涉外经济 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校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部 门) 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其主要职责: 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统筹与管理 ,研究部署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政策及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成员: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安全保卫处、纪检监察室、财务处、学生 工作处、后勤处、宣传部以及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七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由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负责牵头组 织实施。教务处负责专升本考试工作的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组考 、评 卷(专业综合科目)以及学籍注册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 的组织报名 、招生宣传 、计划编制 、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学校纪委(纪 检监察室)负责全过程监督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综合考虑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等因素,坚持就业 导向,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 38 个专业进行招生。 第九条 学校根据专升本历年实际招生情况,为保持各专业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 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 第十条 湖南省教育厅批复我校 2025 年专升本招生计划总数为(待定) 名(含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待定)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计划(待定) 名),经学校研究决定,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待定)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第四章 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2)我 省 2025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 、高等专科学校毕业 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 , 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符合退役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 、往届退役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 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 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2.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 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 于停考期的。3. 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 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十二条 报名:所有考生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 8 时至 3 月 9 日 17 时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 ”(简称专升本 信息平台) 报名 ,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确认个人信息 。其中 ,退役大学生 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 、毕业证 、退役证 (2025 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须提供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 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 、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填报志愿: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报安排在 3 月 23 日 8 时至 3 月 25 日 17 时,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其 中,普通计划在首次志愿录完后于 5 月下旬设一次征集志愿,免试计划按照 附件 2 相关规定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 填报志愿。首次志愿填报期间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要在退役免 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并按照 《对应目录》要求填报 1 所本科学校的 1 个对应专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 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普通计划的 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同时选择 5 所本科学校各 1 个对应的专 业,但必须选择统考科目与本人的考试科目相一致的专业。征集志愿不设脱 贫计划。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对应目录》要求的为无效志愿。其中,对于 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应的专业才能享 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 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 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第十三条 缴纳考试费: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 130 元/生 ,按照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确定予 以准考的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 报考费 ,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缴费时间 与志愿填报时间同步(3 月 23 日 8 时至 3 月 25 日 17 时)。免试生缴费在我 校缴费平台缴费,缴费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第五章 考试 第十四条 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 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 第十五条 命题: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实 行省级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二级学院进行统一命 题。 第十六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专业综合科目命题聘请 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纪检监察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对 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 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 24 小时值班看管。 第十七条 组考: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和管理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按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考试,相关 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十八条 考试安排与准考证领取: (一)普通考生。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我校参加专升本考试。具体考试时 间、考试科目、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在 2025 年 4 月 16 日至4 月 19 日期间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 , 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免试生。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竞赛获奖考生的免试招 生办法参照《湖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 实施办法》执行 ,考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 ,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术综合测试(具体测试方案另行通知)。 注:凡退役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 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九条 (一)评卷:考试结束后,我校及时将统考公共科目考生答卷 送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评卷,专业综合科目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 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 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二)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 10 天内,我校将专业综合科目考生成绩 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的时间统一 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或其他平台查看。 (三)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 向报考的招生高校申请复核。招生高校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统考公 共科目的复核数据,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公共科目的成绩复核,专业综合 科目由本校组织专人进行复核。 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有差错的,由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申请更正。 成绩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绩核查结 果。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专升本录取工作。 (一)普通考生录取。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湖南省普 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 号)相关要求, 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我校 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 1 :1 的比例,其中 ,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 成绩( 2 门统考公共科目 、1 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 ,有加试的专业包 括加试成绩 ),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 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 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 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 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二)免试生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按照《湖南省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依据学 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考查结果 ,结合在校及服 役期间表现等情况 ,综合评价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择优录取 。荣立三等 功及以上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 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 10 个百分点。录取率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 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 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 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脱 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 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 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 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毕业资格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将拟录取名单与学信网学籍学历 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将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数据交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 手续,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达不到毕业 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考虑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平均录取率等情况 ,暂不划定我校各招生专业的最低控 制分数线。 第二十二条 拟录确认:我校将通过学校招生网(http://zs.hieu.edu.cn)发布专升本投档名单,已投档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录取查询:2025 年 7 月 31 日后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https://zsb.hneao.cn)或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招生网(http://zs.hieu.edu.cn)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招生考试期间,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专升本招 生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二十五条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及时将拟录 取考生数据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在学校招 生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 7 日。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 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 ,没有与任何社会 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 “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二十七条 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令 36 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专升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 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进 行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专升本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 时间缴纳学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 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乡(镇) 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官网向 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 完整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专升本招生政策、规定即 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 为准。 信息发布网址:http://zs.hie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731-88100988,0731-88127575考试咨询电话:0731-88127480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140052
2025年05月14日 07:42
南华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南华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2025年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矿物加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三个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相关事宜待湖南省教育厅发文后另行公布。南华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湖南省衡阳市,学校代码:10555。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南华大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升本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省纪委省监委驻南华大学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符合《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退役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七条 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生需按照《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的要求选报对应本科专业。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2025年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矿物加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三个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相关事宜待湖南省教育厅发文后另行公布。 第五章 考试考核 第九条 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学校自行命题,公共课考试大纲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专业课考试大纲以学校教务部官网公布为准,学校教务部官网网址:https://jwc.usc.edu.cn/. 第十条 考试科目 第十一条 考试考核方式 按普通类考生和免试生分类进行。普通类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学校招考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大学英语考试时长90分钟,高等数学考试时长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免试生参加考核,考核方式由学校教务部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荣立军队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免试生免于参加考核。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学校负责,接受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免试生录取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招生计划根据教育厅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免试生录取工作在普通招考考试前全部完成。 第十四条 学校对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保证生源质量,考生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300分,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同分排位规则: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第十五条 学校对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具体录取时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十六条 省考试院进行专升本投档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本科招生官网(https://zsw.usc.edu.cn/)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学籍学历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资格复查和体检不合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第十九条 学生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具体缴费标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予以告知。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传真):0734–8282553(招生处)、8281632(教务部);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734–8281591。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华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南华大学 2025年2月26日南华大学2025年专升本考试专业综合科目大纲.pdf
2025年05月13日 08:42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2025年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护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3个专业;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免试计划2种类型。本校招生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南华大学船山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于2004年1月确认,由南华大学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坐落在湖南省衡阳市,学院代码:12650。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南华大学领导、南华大学船山学院领导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专升本招生考试以及录取工作。 第四条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省纪委省监委驻南华大学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学院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对象 第六条符合《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院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湖南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七条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生需按照2025年《湖南省普通 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的要求选报对应本科专业。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2025年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护理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3个专业;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免试计划2种类型。本校招生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第五章考试考核 第九条2025年专升本考试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统一组考、统一录取。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学院自行命题,公共课考试大纲以湖南省考试院公布为准,专业课考试大纲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学院官网网址:http://csxy.usc.edu.cn。 第十条考试科目 第十一条考试考核方式 按普通计划考生和免试计划考生分类进行。普通计划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学校招考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大学英语考试时长90分钟,大学语文和高等数 学考试时长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大学语文、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免试计划考生免文化课考试,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荣立军队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免试生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专升本免试生测试考核安排将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六章录取 第十二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机制,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对免试生录取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招生计划根据教育厅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四条学院对普通类考生的首次志愿与征集志愿录取工作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五条首次志愿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 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十六条湖南省考试院进行专升本投档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依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学籍学历管理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资格复查和体检不合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第十九条根据《南华大学船山学院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证书标注“在南华大学船山学院××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具体缴费标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予以告知。 第二十一条学院专升本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传真):0734-8160511;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734-8578163。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 2025年2月26日
2025年05月13日 08:42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2025年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市场营销。专升本报考时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原则进行,以湖南省教育厅最新发布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为报考依据。具体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院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由母体高校湖南中医药大学进行管理和监督,由湘杏学院负责实施。 第三条学院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英文全称:XiangxingCollegeofHunanUniversityofChineseMedicine;院校代码:12661;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地址: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湘阴校区: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芙蓉北路湘阴段66号。 第四条学院办学层次: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成立于2002年6月,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确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共享湖南中医药大学办学资源,办学涵盖医、理、管、工等4大学科门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大学校领导、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政策制定、计划分配、招生考试及录取全程工作。 第六条大学教务处和学院教务科在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起草制定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任务。 第七条大学纪委、驻校纪检监察组对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八条学院专升本的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计划、免试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具体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数为准。 (一)普通计划。仅面向湖南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的学生。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可报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 学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③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2025年3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第九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学院自身办学情况,2025年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护理学、药学、中药学、市场营销。专升本报考时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原则进行,以湖南省教育厅最新发布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为报考依据。具体招生计划将在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 第十条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普通计划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免试计划(含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考生免笔试考试,但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测试。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大学生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各专业笔试考试共3门考试科目,其中2门为统考公共科目,1门为专业综合科目。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考试时长大学英语90分钟,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各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具体如下: 注:公共科目考试要求见省教育考试院《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公共科目考试要求》(湘教考命字〔2023〕3号);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按公布的参考教材,无考试大纲,考试内容不设重点。 第四章缴费及考试 第十一条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于2025年3月23日8时—25日17时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缴费。报考免试计划(含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未按要求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第十二条我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考生须在4月16日—19日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免试计划(含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综合测试安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录取。 第十四条免试计划录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院面向所有报考免试计划考生制定统一的不分专业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方案另行公布),根据免试计划,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大学生考生可优先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在普通计划考试开考前进行。已被免试计划录取的退役大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首次填报志愿高校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计划录取。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依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对于末位总成绩相同考生,实行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录取。同分排位规则: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第十六条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首次志愿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不低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常规录取比例(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则按教育厅有关政策和程序追加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十七条考生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体检,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仅支持报考市场营销专业,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学院依照湖南省物价局湘发改价费〔2021〕646号、〔2023〕611号文件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及项目以新生报到前发放的入学须知为准。 第十九条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第二十条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教务科。 邮编:410007 咨询电话:0731-85381073监督电话:0731-88458952 学院网址:http://xxxy.hnucm.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实行。学院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2025年05月13日 08:42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发布,2025年,我校计划在11个本科专业进行专升本招生,招生专业见下表(可报考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供参考,以《对应目录》及填报系统为准)。预计招生7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正式发布! 本年度我校预计招生700人 11个本科专业招生,预计不少于50人/专业 (最终以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学子报考! 为方便广大学子了解我校和相关政策,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见我校网站首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全称: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国标代码:12658 (二)校址:学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沿岸开放城市——湖南省岳阳市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院概况:2002年6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3年经教育部首批确认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在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上被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荣誉称号。学院现有来自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的在校学生6200余人。办学20余年来,学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25000余名优秀人才,毕业生年终去向落实率均保持在96%以上,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近五年来学院4次获湖南理工学院目标管理A类单位,先后3次获学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1.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2.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学历的除外)。 3.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专升本招生计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普通计划。仅面向湖南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的学生。 (二)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免试计划单独下达,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可报考: 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 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 ③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退役免试计划报考具体办法见《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湘教发〔2024〕54号)。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2025年3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 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 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四、招生专业 专升本报考时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对应的原则进行,《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湘教发〔2024〕54号附件3,以下简称《对应目录》)为报考依据,考生须按照《对应目录》规定选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 2025年,我校计划在11个本科专业进行专升本招生,招生专业见下表(可报考专科专业类代码/名称供参考,以《对应目录》及填报系统为准)。最终招生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文件为准。 2025年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有考生于2025年2月20日8时至3月9日17时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确认个人信息。其中,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5年上半年退役尚未取得退役证的须提供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报名流程详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5〕1号)。 (二)志愿填报。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3日8时至3月25日15时,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其中,普通计划在首次志愿录完后于5月下旬设一次征集志愿,免试计划按照《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首次志愿填报期间可查看各高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要在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并按照《对应目录》要求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对应专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普通计划的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同时选择5所本科学校各1个对应的专业,但必须选择统考科目与本人的考试科目相一致的专业。征集志愿不设脱贫计划。 考生填报专业不符合《对应目录》要求的为无效志愿。其中,对于竞赛免试生,如获奖赛项能对应本科专业,须填报赛项所对应的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获奖赛项不能对应本科专业的,选择考生专科专业所对应的本科专业才能享受免试政策。竞赛免试生如选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专业,只能参加普通计划的考试及录取。 (三)缴纳考试费。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生。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缴费时间与志愿填报时间同步(3月23日8时至3月25日17时)。报考退役士兵免试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的考生考试费的收取由学校另行通知。未缴纳费用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在4月16日至4月19日期间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六、考试组织与管理 2025年继续实行公共科目省级统考、专业科目高校自命题考试的方案。省级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自命题科目由招生高校自行命题或联合命题。考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免试生考核测试。报考退役免试计划、竞赛免试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为现场面试考核,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考核方式,取得的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学校择优录取。免试生考核测试时间为3月下旬,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教务办官网公告栏通知。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二)普通计划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由2门公共科目和1门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从省级统一命制的大学英语(科目代码101)、大学语文(科目代码201)、高等数学(科目代码203)3门科目中选择2门,其中大学英语考试时长为90分钟,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考试时长各120分钟,每门统考公共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科目代码3XX)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值200分,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体育教育专业由于涉及专业技能考核,以实际情况为准;3门科目合计总分满分500分。2025年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和考试大纲详见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官网通知公告栏。 2025年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表 注: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教材信息 可从学校教务办网站下载:https://nhjwb.hnist.cn/ 公众号首页“服务”栏项下“官网直达” (三)普通计划考试组织。统考公共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由我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自行制卷。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在湖南理工学院考点考试。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对考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 (四)普通计划考试时间等事项。专升本普通计划的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9日, 上午第一单元:大学英语(8:00-9:30), 第二单元:大学语文/高等数学(10:30-12:30); 下午第三单元:专业综合科目(15:00-17:30),其中体育教育专业综合科目结束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七、评卷与公布成绩 (一)评卷。考试结束后,学校及时将统考公共科目考生答卷送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统一评卷,自命题科目由我校按照相关要求评卷。 (二)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10天内,学校将自命题科目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在规定时间统一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 (三)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申请复核。学校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统考公共科目的复核数据,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考公共科目的成绩复核,专业综合科目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复核。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有差错的,由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书面报告申请更正。成绩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八、划线 学校综合考虑本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划定相应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提出有关要求。 九、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招生高校统一开展录取工作。 (一)免试计划录取。免试计划录取工作在普通计划开考前进行,4月上旬完成录取工作。具体安排按照《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计划录取。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有加试的专业包括加试成绩),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过程中出现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根据以下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外国语言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按照大学语文、专业基础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施脱贫计划,招生高校可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均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本科高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三)拟录取名单审核。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我校完成拟录取并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四)专科学历审核。省教育厅学生处组织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学历比对核查,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招生高校再依据省考试院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学籍学历管理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正在处于转设过渡期,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学历管理。学校9月底前完成对专升本学生报到入学及学籍注册工作。学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工作,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校为专升本学生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招生章程在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官网和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网站发布,专升本考试招生动态信息及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网站。网址:https://nhjwb.hnist.cn/(公众号首页“服务”栏项下“官网直达”)。 2.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注:以上安排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2025年05月12日 08:42
湖南信息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湖南信息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发布,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划定录取控制线或录取要求,具体分数线应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在考试结束后划定并公布。未达到控制线或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湖南信息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学校简况 湖南信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隶属湖南省人民政府管理,被誉为“中国高校最美校园之一”。2021年经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批准为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国际商学院、艺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共开设30余个专业,构建了以国家级一流专业为引领,省、校级一流专业为支撑的专业建设体系;形成了现代信息技术、“信息+”工程应用为主体,“信息+”现代服务、“信息+”文化创意为两翼,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布局。现有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拥有一支俄罗斯外籍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芙蓉学者等高层次人才领衔,教授、博士为主力,优秀青年教师与企事业高级技术人才为骨干的师资队伍。学校在校友会2025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中综合类排名第8名,信息类排名全国第1名。 学校始终坚守教育报国初心使命,矢志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办学28年来,学校先后获得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中央综治委“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奖”、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教育部“全国教学竞赛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民办高校内涵发展创新案例”、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和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示范院校、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省文明标兵校园、省平安高校、省信息化校园建设示范高校、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建设高校、省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办学情况检查优秀等次等1000多项办学荣誉。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办学质量等方面已迈入了“民办高校湖南领军、全国先进”行列,正朝着“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技术大学”目标持续奋斗! 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二)专升本招生计划类型 1.普通计划。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其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继续实施脱贫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招收脱贫家庭毕业生(简称脱贫计划)。 2.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免试计划(简称退役免试计划)和竞赛获奖学生免试计划(简称竞赛免试计划)。 (1)退役免试计划。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可报考:①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重新参加高考录取取得其他学校的学历除外);③具有我省户籍的外省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含新生)或毕业生在我省应征入伍并取得本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 (2)竞赛免试计划。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截止到2025年3月底)获得下列竞赛奖项之一的可报考: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奖);②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所有团队成员、铜奖排名前三的团队成员。 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所有考生于2月20日8时至3月9日17时,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供的“潇湘专升本”APP进行报名(从https://zsb.hneao.cn/ks页面扫描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确认个人信息。其中退役大学生和竞赛获奖考生还需按有关要求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及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2025年上半年退役的须提交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相关证明、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 (二)志愿填报 专升本志愿分为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 首次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3日8时至25日17时,考生根据相关资格审核情况,在退役免试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中选择一类报考,并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简称《对应目录》)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我校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我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首次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查看各招生高校志愿填报情况,并对志愿进行修改。 征集志愿在首次志愿录取完成后进行。考生按照首次志愿的填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其中: 免试计划考生在4月2日8:00—17:00; 普通计划考生在5月28日8:00—17:00)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征集志愿。 (具体可查看《湖南信息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三)缴纳考试费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130元/生。其中: 报考普通计划(含脱贫计划)的考生,考试费由我校收取,缴费时间为3月27日—30日。 报考退役免试计划和竞赛获奖免试计划的考生,考试费由我校收取,缴费时间为:首次志愿在3月26日9:00—16:00,征集志愿在4月3日9:00—16:00内完成缴费,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测试资格。(具体操作指南可查看《湖南信息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资格审核 由省教育厅相关部门、省就业指导中心及学校等单位对报考考生特别是享受优惠政策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专升本考试录取全过程。考生故意上传虚假信息骗取优惠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专升本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给予弄虚作假考生及相关违纪违规人员相应处理。 (一)普通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学校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本校考生的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确认。 (二)免试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学校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对免试生信息进行核验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确认。 考试组织 (一)免试生测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免试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学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工作在4月上旬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二)普通生(含脱贫家庭毕业生) 实行笔试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选择大学英语,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2门科目;专业综合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安排如下: 1.准考证打印:考生在4月16日—19日期间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2.考试时间:4月1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湖南信息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4.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详见学校招生网发布的《湖南信息学院2025年专升本各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 5.违规处理: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考生违纪舞弊者取消录取资格;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学校及时组织各专业教师对专业综合科目及加试科目进行统一集中流水阅卷和登分,并即时将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成绩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2日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在5月13日—15日向我校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成绩统分、登记是否有误,不得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具体复核安排将在学校专升本招生官网上公布。考生可在复核申请截止一周后,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绩核查结果。 录取 (一)最低控制线 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生源质量、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等情况,划定录取控制线或录取要求,具体分数线应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在考试结束后划定并公布。未达到控制线或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免试计划录取依据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考查结果,结合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实行差额录取,该项工作在4月上旬完成。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三)普通计划录取 原则上5月底前完成。省教育考试院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招生高校各专业生源数和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其中,首次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2门统考公共科目、1 门专业综合科目成绩之和),征集志愿录取依据考生的两门统考公共科目成绩(不含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首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面向未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征集志愿采取平行志愿的模式进行投档录取。 对于末位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四)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 首次志愿录取时继续实施脱贫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在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五)拟录取名单审核 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后,学校完成拟录取并将拟录取数据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 (六)专科学历审核 省教育厅学生处组织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学历比对核查,原则上6月底前完成。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各专业2023级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具体如下: (二)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等多元的资助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完成学业,对于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全额奖学金。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31-84098167(教务处) 84098666(招生办) 监督电话:0731-84098145 学校网址:http://www.hnuit.edu.cn 招生网址:http://jwc.hnuit.edu.cn/p97/zsb.html
2025年05月12日 08:42
安徽建筑大学2025年专升本录取政策
安徽建筑大学2025年专升本录取政策 按照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科学评价,择优录取。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一)录取原则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和申请技能大赛获奖直接录取鼓励政策的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计划类别免试录取。 2.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面试鼓励政策考生: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填报的联合培养院校对应专业总计划的10%。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同时录取将超出专业总计划的10%时,按照考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级别(国家级奖项优先)和等次进行排序录取;仍相同时,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含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一志愿A段(专项计划) 考生填报志愿后,无权自行放弃A段录取结果要求改录B段。 (1)填报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数(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考查成绩相同且同时录取将超出专项计划数时,按照所有面试评委评分总和(含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建档立卡专项计划的考生: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根据考生报考的专项计划类别,对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 4.一志愿B段(非专项计划)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 (二)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在同一联合培养院校(不同联合培养院校之间招生计划不相互调整)内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校内调整的计划数,均按调入后所属计划类别的录取原则录取。 1.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按照A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A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A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调入A段专业后,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专项计划类别。 2.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B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B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B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3.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首先在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跨专业A-B段间调整。 (1)同专业A-B段间调整 A段某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且B段同专业合格生源充足时,将A段未完成的计划调入B段同专业;反之将B段未完成的计划,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同专业。 (2)跨专业A-B段间调整 经同专业A-B段间调整后,A段或B段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的,按以下原则在A、B段间跨专业调整: A段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且B段合格生源充足时,按B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B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A段未完成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B段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B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反之将B段未完成的计划,根据A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A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A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调入A段专业后,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专项计划类别。 4.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②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③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 ④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以及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②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③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且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 ④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3)调剂志愿录取原则 ①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数(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 ②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建档立卡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 根据考生申请调剂的专项计划类别,对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缺额计划数(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③申请调剂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 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非专项类缺额计划数(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三)录取结果公布 拟录取名单于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专升本招生系统”提供查询,之后报送省考试院,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院校栏公示。考生投档录取预计于7月下旬根据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统一进行,经省主管部门批准正式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指南等材料预计于8月上旬寄发,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2025年05月12日 08:42
2025年皖江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
学校全称:皖江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333号 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河海中路666号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 (1)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 (2)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1.2 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5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大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高职(专科)期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直接录取。 高职(专科)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严格按《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的要求,在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在3月27日17:00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段和B段,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 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了解A、B段报考要求,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本人对其填报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报名时段为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皖江工学院2025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 wgzb211@163.com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请在身份证复印件明显位置处留下联系电话,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联系电话:0555-5220178 ),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电话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须保持此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a.皖江工学院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省外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3);b.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c.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印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d.退役证明材料。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照《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5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申请xxx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5专升本报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wgzb211@163.com (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25日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请在身份证复印件明显位置处留下联系电话,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电话:0555-5220178 )。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退役证明材料;e.立功受奖证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承诺书(附件1);b.申请表(附件2);c.身份证正反面;d.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招生专栏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院校栏显著位置公示并保留至录取工作结束。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考生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请及时修正,避免耽误报名,造成后果考生自负。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20日17:00。操作说明详见学校招生专题网《2025年专升本考生准考证打印操作手册》。考试当天,考生须凭《准考证》(纸质版)和《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应开具公安机关证明)进入考场。 3.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文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 专业课考试科目: 注:专业课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请登入www.wjut.edu.cn/zhao-sheng-zhuan-ti查看。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面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等,满分100分。 报考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的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面试科目为综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等,满分100分。 经我校面试,面试合格后直接录取,并及时将面试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面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5年专升本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兼报 A、B段志愿的,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A 段报考院校所在市), 省考试院以市为单位随机编排考场和座位。具体地址详见报名网站(zsbbm.ahzsks.cn)上下载的准考证。 按《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要求,符合文化课免试条件且填报B段非专项计划志愿的退役士兵须参加公共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333号皖江工学院,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职业适应性面试与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面试到校集中时间为4月10日下午14:30,考生集中地点设在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333号皖江工学院,新水利土木楼南101教室。 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按《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执行。 专业课:考生可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皖江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专业课考试成绩;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测试成绩同步公布。 专业课成绩复查流程: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于公布成绩后次日16:00前将查分申请表(电子表)发送至我校教务部邮箱(408757931@qq.com),由我校核查,核查结果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统、加错分和登记错误等情况。 4.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和《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一志愿批次、调剂志愿批次均先进行A段录取,再进行B段录取,不跨类录取文科、理科、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已被任何院校A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我校B段录取资格。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免试就学: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直接录取。 免试需面试: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20%。若面试分数相同,则按照考生提供带有学校公章的高职(专科)期间各科平均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未通过面试考生可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申请享受鼓励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 以上鼓励政策的考生,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公示。 4.2.3 一志愿A段(专项类计划) (1)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考查后,考查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出现若干名同分考生且录取为最后一名,学校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 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2)报考A段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报考A段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该专项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科目不得出现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专业课满足我校根据每个专业报考学生数确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相应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依次为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4.2.4 一志愿B段(非专项类计划)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两门专业科目不得出现单科成绩0分或缺考,专业课满足我校根据每个专业报考学生数确定的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如考生考试科目的成绩总和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非专项类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单科顺序依次为专业课一、专业课二、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进行录取。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录取。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一定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进行录取。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将剩余总计划按一定比例调整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 实行文理兼招的专业优先在专业内按上述规则进行计划调整。 4.3.4 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考查办法与我校组织的第一次考查办法相同。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考生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d.原报考专业与报考的调剂专业门类相同;e.两门专业课总成绩之和不低于100分,且不得有任何一门课程为零分。 符合校外调剂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公共课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看大学语文或数学、英语、两门专业课总分。 根据第一轮调剂录取后计划完成情况,视情况可进行第二轮调剂,具体时间安排和办法将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官网与官方小程序上进行发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跨省重复报考专升本,录取报到后无法正常注册学籍,我校将清退处理,责任考生自负。 6.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备案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8.资助政策 资助政策、办理程序等可登入https://www.wjut.edu.cn/xue-gong-bu进行查看。 9.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号)要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严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 严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 10.4 皖江工学院官网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555-5222198;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 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55-5220178 咨询热线:0555-5220178、0555-5222222、0555-5228888 传真电话:0555-52222666 网址:https://www.wjut.edu.cn 本章程由皖江工学院负责解释,文中提及的相关附件,请于皖江工学院招生专题网(https://www.wjut.edu.cn/zhao-sheng-zhuan-ti/)进行下载。
2025年05月09日 08:41
合肥经济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01 一、招生对象 1、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2、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02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 (二)报名办法 1.安徽省省属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应届退役士兵),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 2、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合肥经济学院2025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zsjyc@hfue.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22日15:00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并按照要求使用微信小程序上传退役证明等材料,上传退役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入伍地。 (三)资格审核 省属高职(专科)院校毕业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原毕业院校负责审核;在安徽应征入伍,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负责审核。 审核内容为考生是否能如期毕业、考生上传的照片、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属限制升学考生(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退役士兵须审核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照片及证明材料等有误的,由相关院校通知考生修改。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审核通过。如因考生不能如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资格审核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26日12:00。 (四)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价费函〔2024〕363号)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生120元)。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相关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7:00。 03 考试及录取 (1)省统考公共课考试时间: (2)考试科目 (3)专业课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录取办法和其他要求登陆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合肥经济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合肥经济学院(原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系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坚持“树德明理,蕴智强能”的办学理念,立足合肥,服务安徽,融入长三角,推进国际化,着力培养适应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24.4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拥有113个校内实验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9个。学校现有4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法学、文学、农学7个学科门类,其中5个省级一流专业,1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学校专任教师78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529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306人,其中教授103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16个,省级教学名师16人,省级教坛新秀28人。 学校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近年来,学校获批省级质量工程613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30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7项。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128项;省级优秀青年人才项目51项;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1009篇;取得专利授权48项;出版著作、教材87部。 学校现有金融学院、商学院、财务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工学院、大数据学院、智能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9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等2个教学院部。学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和学科技能竞赛,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应用型课程体系,近年获批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88项,学生在省级以上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奖1585项,其中国赛一等奖17项、二等奖29项、三等奖22项,省赛一等奖226项。 办学以来,学校以高水平的师资、高质量的教学、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多彩的校园文化,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荣获 “安徽省优秀独立学院”、“安徽省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合肥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9年,学校承办第三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本科组)大赛全国总决赛,荣获突出贡献奖。 校园风景 联系我们 招生热线: 0551-64380133,63858398 官方网址:http://www.hfue.edu.cn/
2025年05月09日 08:41
南华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南华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2025年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矿物加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三个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相关事宜待湖南省教育厅发文后另行公布。南华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华大学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坐落在湖南省衡阳市,学校代码:10555。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南华大学校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升本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四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处),具体负责专升本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省纪委省监委驻南华大学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六条 符合《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一)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我省2025届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含高职院校、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及本科高校的专科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为准);符合退役大学生免试报考资格的应、往届退役大学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度已报名参加过专升本普通计划考试的考生及上年度已被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七条 考生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生需按照《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的要求选报对应本科专业。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2025年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为:矿物加工工程、矿物资源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三个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将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后另行公布。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招生相关事宜待湖南省教育厅发文后另行公布。 第五章 考试考核 第九条 考试科目由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组成。公共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统一制卷;专业综合科目学校自行命题,公共课考试大纲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专业课考试大纲以学校教务部官网公布为准,学校教务部官网网址:https://jwc.usc.edu.cn/. 第十条 考试科目 第十一条 考试考核方式 按普通类考生和免试生分类进行。普通类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学校招考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大学英语考试时长90分钟,高等数学考试时长120分钟,专业综合科目考试时长150分钟。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科目满分值150分,专业综合科目满分值200分,总分满分500分。免试生参加考核,考核方式由学校教务部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荣立军队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免试生免于参加考核。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学校负责,接受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对免试生录取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4﹞5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招生计划根据教育厅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照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免试生录取工作在普通招考考试前全部完成。 第十四条 学校对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保证生源质量,考生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300分,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同分排位规则: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 第十五条 学校对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具体录取时与其他普通考生统一排序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第十六条 省考试院进行专升本投档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本科招生官网(https://zsw.usc.edu.cn/)对拟录取名单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学籍学历管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资格复查和体检不合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第十九条 学生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具体缴费标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予以告知。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专升本招生咨询联系电话(传真):0734–8282553(招生处)、8281632(教务部);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734–8281591。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南华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南华大学 2025年2月26日南华大学2025年专升本考试专业综合科目大纲.pdf
2025年05月09日 08:41
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师范大学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培养地址:芜湖市九华北路 171 号(天门山校区) 联合培养院校及地址: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 595 号。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林路 1100 号(学林路校区); 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濉河路与文忠路交叉口(少荃湖校区)。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与计划 注:(1)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 招生专业范围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执行。 2. 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 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 (专科)毕业生;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 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 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 专业招生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 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1.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 条件: (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 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免试条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 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 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 面试条件: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 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 役士兵考生),请于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 按照《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 法》(皖招考〔2025〕3号)( 以下简称操作办法)的规定进 行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 号。 2.2.2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 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 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请于 2025 年 3 月21 日 10:00 至 3 月 23 日 16:00,通过我校招生管理系统(登录我校本科 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系统),提交相关材 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再按照《操作办法》 的规定完成报名。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a.承诺书(附件 1);b.申请表(附 件 2);c.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d.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e.入伍通知书或安徽省 应征入伍证明;f.毕业证书 (或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 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原件。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须提供:a.承诺书 (附件 1);b.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 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d. 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 明;e.立功受奖证书原件;f.毕业证书 (或加盖学校学籍管 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 统页面截图)原件。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须提供:a.承诺书(附 件 1);b.申请表(附件 2);c.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 面复印在一张纸上);d.获奖证书原件;e.学籍证明(加盖 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 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考生填报 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 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 考试录取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 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2.2.3 专升本志愿分为 A 段和 B 段,其中A 段为专项计 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 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 段为非专项计划志 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 A 段、B 段志愿。 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 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 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因考试时间冲突导致填报的志愿无 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操作办法》 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 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 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 的考生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 的不享受相应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 共课和专业课考试。 考生在报名期间应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不过的及时 修正,未及时更正信息提交重新审核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 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操作办法》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 他报名考试费用。缴费截止时间为 2025年 3 月 27 日 17:00, 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按《操作办法》 执行。专业课请于考前一周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具体考试安排并打印专业课考试 准考证。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docx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报名承诺书.docx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报名申请表.doc附件3-1: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大纲.docx附件3-2: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体育教育专业实践考试说明.docx
2025年05月08日 08:41
安徽农业大学专升本2025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农业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30号 联合培养院校:1、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属性: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门合马路18号 2、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属性: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 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专业名称总计划其中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学费(元/年·生)专业类别公共课考试科目联合培养地点农业水利工程120182105200理科高等数学+英语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工程8012165200理科高等数学+英语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环境工程400135200理科高等数学+英语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800265200理科高等数学+英语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800275720理科高等数学+英语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400135720理科高等数学+英语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10015284900文科大学语文+英语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园艺600155980理科高等数学+英语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动物科学608155980理科高等数学+英语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合计660531353 备注:(1) 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年。(2)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1.2 招生专业范围专业名称招生专业范围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土木工程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装备制造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环境工程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土木建筑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农林牧渔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与信息大类、装备制造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水利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电子商务财经商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园艺农林牧渔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动物科学农林牧渔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2.报名 2.1 报名条件 2.1.1 2025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业非以上专业(类)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参加专升本等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否则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2.1.2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2)申请我校技能大赛免试鼓励政策的考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完成缴费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世界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试就学资格,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 (3)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面试鼓励政策的考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完成缴费后,高职(专科)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 2.2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严格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规定的报名办法报名,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专升本志愿分为A段和B段,其中A段为专项计划志愿,含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和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B段为非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兼报A段、B段志愿,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综合考虑招生专业相关要求、专业课考试时间、综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2.2.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不建议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报名时段为2025年3月21日10:00至3月25日16:00。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述报名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登录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材料收集系统(网址:https://app.ahau.edu.cn/zsbbm/public/zsbbkEdit.jsp?bh=202502261046211130902494),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10:00,过时无效),我校将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报名材料:a.承诺书(附件1);b.本人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复印在一张纸上);c.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原件;d. 入伍通知书;e退出现役证原件或退出现役证明。 经线上资格审核通过的此类考生,由我校在报名系统录入考生身份信息、毕业学校和专业信息后,考生按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报、审核及缴费。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完成网络报名后,还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5专升本报名材料(PDF格式文件),登录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材料收集系统(网址:https://app.ahau.edu.cn/zsbbm/public/zsbbkEdit.jsp?bh=202502261046211130902494)(报名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10:00,过时无效)。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 承诺书(附件1);b. 申请表(附件2);c. 身份证正反面;d.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e. 立功受奖证书或证明。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a. 承诺书(附件1);b. 申请表(附件2);c. 身份证正反面;d. 获奖证书。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享受鼓励政策。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1 根据皖招考〔2025〕3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报考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公共课、专业课考试。 如因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5〕3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考生请于公共课考试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 (zsbbm.ahzsks.cn) 打印,并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考生请于专业课考试前一周按要求登录安徽农业大学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确认个人报考信息后,在安徽农业大学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中查询考试地点、打印准考证。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pdf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承诺书.docx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鼓励政策考生申请表.docx
2025年05月08日 08:41
安徽医科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 安徽医科大学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 梅山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81 号 翡翠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 15 号 东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河路(原 玉皇山路) 新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杭埠河大道 2227 号 联合培养院校: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 1588 号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 9 号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安徽 省六安市皋城中路 406 号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安徽 省宿州市埇桥区学府大道 1606 号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一)招生专业计划(表 1 ) 表 1 安徽医科大学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名称 总计划其中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 专项计划其中非免试退役士兵专 项计划其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学费(元/年/生)专业类别公共课 考试科 目 联合培养/办学地点 护理学80616 5500 文 大学语文 +英语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90617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120919皖西卫生职业学院12010210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药学40313 5500 理高等数学+英语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30313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60715皖西卫生职业学院中药学303125500文大学语文 +英语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康复治疗学303135500理高等数学+英语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总计600501048---- 注: 1.技能大赛鼓励政策面试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总 计划的 10%。 2.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3.所有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4. 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文理兼招。 5.住宿费 4 人间 1000 元/生·学年 ,6 人间 800 元/生·学年(教计〔 2006〕 15 号 )。 ( 二 )招生专业范围(表 2 ) 表 2 安徽医科大学 2025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范围专业名称招生专业范围 护理学 护理、助产 药学 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物制 剂技术、中药制药、中药制药技术、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物技术、 制药设备应用技术 中药学药学、中药学、药品服务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针 灸推拿、中医学、中医骨伤、生物制药技术、化学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技术、中药生产与加工、中药材生产与加工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中医骨伤、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康复工程技术、运动防护、体育保健与康复、戒毒矫治技术 注:专业大类分类标准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2021 年) 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2025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 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生 ;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 学历的退 役士兵。 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体检 要求(我校普通专升本所有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 同 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 , 毕业专 业不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 专升本专业。 2. 申请我校各类鼓励政策考生还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间荣立三 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 在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后 , 免试 公共课和专业课(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 公示无 异议后入读我校普通专升本相应专业。 ( 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 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高职(专科) 应届毕 业生 , 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 可免于参加公共课考试 , 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并获得面试 通过的 , 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 铜牌及以上奖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 ”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 世界技能大赛 、世界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选手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免 试就学资格 。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 业的 ,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安徽医科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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