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0.12 20:19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38名,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一)我校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因创业休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且符合以下具体业务要求之一的人员(不含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及以上(含6科)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选择报考点须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因考试场地的原因,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原则上仅接受本校应届生报名。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2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科”)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在读研究生在2025年10月27日前未向我校招生管理科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不准予考试。

5.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4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本科应届毕业生,在网上确认时,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准考证或自考合格成绩单等证明自考身份的证明(自学考试)。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27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或直接联系招生管理科,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材料发送到招生管理科邮箱zhaoshengban@csust.edu.cn,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招生管理科工作人员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8.选择报考类别时,注意不能填错。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选择“定向就业”。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科目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3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3.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

4.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六)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录取方案等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七)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1.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

4.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告知书》。

 

十、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手续均由招生管理科统一办理,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得办理调剂手续。调剂原则和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当年教育部录取工作的文件规定。

 

十一、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体检时间在考生拟录取后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6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学费和住宿安排

我校2026级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类型专业收费标准(元/年)学制(年)
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035100)法律170003
(045300)国际中文教育170003
(055100)翻译200003
(055200)新闻与传播200003
(085300)城乡规划190003
(085400)电子信息190003
(085500)机械190003
(085600)材料与化工190003
(085800)能源动力190003
(085900)土木水利190003
(095500)食品与营养170003
(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350003
(125600)工程管理210003
(135400)戏剧与影视180003
(135700)设计180003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四、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奖助学金。

 

十五、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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