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3考研复试考试大纲:《禁毒学》考试大纲
(2018年1月)
Ⅰ.考查目标
1.全面掌握禁毒学基础理论的相关知识及其内涵。
2.准确把握禁毒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律。
3.能够运用禁毒学的相关理论,做好禁毒的“打、管、防、控、戒”工作。
Ⅱ.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试卷满分为8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题型结构
1.概念题,共20分。
2.简答题,共30分。
3.论述题,共30分。
Ⅲ.考查内容
第一编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基础知识
1.禁毒学的概念、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2.毒品的概念、特征、分类和滥用。
3.麻醉药品的概念、种类和中毒症状。
4.精神药品的概念、种类和中毒症状。
5.毒品滥用者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6.毒品检验的概念、种类、特点、方法。
7.易制毒化学品的概念、种类、识别与管制。
第二编毒品问题与我国禁毒工作
1.世界三大毒源地及其国家。
2.我国毒品问题的死灰复燃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
3.我国不同时期禁毒工作方针的内容。
4.我国禁毒工作的原则和任务。
5.我国的禁毒机构和职能。
6.禁毒国际合作的概念、分类和内容。
第三编禁毒法适用
1.禁毒法的概念、特征和法源。
2.毒品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刑罚适用原则。
3.毒品犯罪各罪的概念、特征、认定和量刑。
第四编毒品犯罪案件侦查
1.毒品犯罪案件的概念、分类。
2.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原则。
3.毒品犯罪情报的概念、分类和作用。
4.控制下交付的概念、分类、意义和实施。
5.公开查缉的概念、分类、意义和实施。
6.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的种类、特点。
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的概念、特点和侦查要领。
第五编禁吸戒毒
1.毒品成瘾机理的基本概念。
2.我国吸毒问题的特点。
3.吸毒的原因。
4.毒品预防措施。
5.我国戒毒体系和机构。
Ⅳ.参考书目
1.肇恒伟、关纯兴.[M]禁毒学教程东北大学出版社,2003。
2.任桂秋.[M]禁毒学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
Ⅴ.参考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毒品……
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30分)
1.简述毒品的特征。
……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论毒品犯罪的刑罚适用原则。
……
Ⅵ.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4分)
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30分)
1.简述毒品的特征。
答:毒品的依赖性,即毒品的耐受性和毒品的依赖性;(2分)
毒品的危害性,即毒品严重危害人类健康、毒品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2分)
毒品的违法性。(1分)
三、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论毒品犯罪的刑罚适用原则。
答:毒品犯罪刑罚适用的原则是指我国现行刑法所规定的、对毒品犯罪刑罚适用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准则。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其主要有从严处罚原则、注重经济处罚原则和区别对待原则等三项内容。(3分)
(1)从严处罚原则。我国刑事法律对毒品犯罪的刑罚规定,伴随着毒品犯罪的日益严重,经历了一个从宽到严的过程。现行刑法中体现这一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刑法对毒品犯罪中危害最重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构成犯罪的具体数量标准给以明文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就从构成犯罪的具体数量标准上,对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对司法机关认定这种犯罪提供了法定标准。
②刑法对毒品数量的计算,以查证属实的数量为标准,不以纯度折算。
③刑法确立了毒品犯罪适用附加财产刑的必科制。
④刑法在对累犯的构成期限加长的情况下,又确立和保持了毒品犯罪特有的再犯从重处罚的制度。
⑤刑法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一是规定了对于利用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应当从重处罚;二是规定了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从重处罚;三是规定了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从重处罚。(4分)
(2)注重经济处罚原则。获取暴利是犯罪分子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的内在动力。注重经济处罚,是现行刑法对毒品犯罪适用刑罚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刑法对毒品犯罪广泛适用附加财产刑。毒品犯罪12个罪名中,除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以外,其余11个罪名都适用附加财产刑,并采取必科制。即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或者单处罚金。
②刑法规定,无论毒品犯罪情节和所具体适用的量刑幅度如何,除了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以外,都应当适用财产刑。(4分)
(3)区别对待原则。是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体现,针对毒品犯罪来说,主要体现在:
①细化了各种毒品犯罪的法定刑。
②确定了毒品犯罪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和从宽处罚情节。(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