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博动态:为何强制博士生发论文?
博士生攻博期间,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刊上发表2至4篇专业论文,否则不能申请答辩,或者答辩后要等论文公开发表后才能授予学位。这一条规定纯粹属于“土政策”,因为查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无此项规定。但这条不合法的规定,目前已经成了困扰我国博士生培养的一道现实难题,造成了诸多不良后果。首先是徒增博士生压力,妨碍专注研究。其次面对毕业论文和发表论文双重压力,博士生被迫敷衍应付,只问数量,不求质量,学风自然恶化。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加剧社会腐败。目前我国博士生规模庞大,而学术期刊有限。为发表论文,有人请客吃饭、塞钱送礼,有人找人代写、花钱买稿,还有些杂志收取高额版面费……论文发表已经形成市场,都产业化、利益化了!
为什么这种明显不合学位条例、弊大于利的规定会长期蔓延持续?究其根源,不外有三:一是缺乏对学科差异的认知。高级人才培养各有规律,各学科差异明显,比如人文学科、医学、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如果要发表有价值的论文,不可能一蹴而就。二是高校恶性竞争。目前我国高校评估、排名偏重论文数量,学校就将竞争压力转移到博士生身上。不止一次,有校长反问我:现在博士发表的论文数量几乎与教师的持平,其他高校不取消,我们学校取消,排名马上不就下降?看来到了这个地步,独校难改了!三是教育主管部门未尽到责任。各高校的陋规都是公开的,互联网上到处叫卖代发论文,博士生的埋怨满天飞。即便如此,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也不曾积极干预,可以说中央没文件的就装聋作哑,高等教育中遂出现一些无人过问的死角、烂尾。
有学者对20世纪诺贝尔获奖者进行过统计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博士生在研期间发不发论文,和其以后的学术发展及成就没有相关性。鉴于大多数高校已难以单独行动,笔者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出面,坚决取缔各校要求博士生发表论文的强制规定。学有余力、实有创新的,自觉发表论文,当然是锦上添花,但不能将特殊当成普遍加以奖励推广。(谢阳举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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