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硕士是近几年专硕考试中比较热门的专业,尤其是近几年考税务硕士的人越来越多,为了帮助大家能更好的进行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税务硕士练习:简述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国间的国际税收协定,在结构安排和条款顺序上基本一致,都参照《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方面:
(1)税收协定所适用的范围:包括所涉及的人的范围、税种范围、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
(2)有关定义(居民、常设机构)
(3)运用冲突规范,合理划分税收管辖权,以避免对纳税⼈的同一所得重复征税
(4)消除双重征税的⽅法(主要是免税法与抵免法) (5)有关特别规定:
Ⅰ是行税收无差别待遇,以避免纳税人受到歧视;
①国籍无差别。缔约国一方的居民如果到对方国家从事活动,所承担的税 收和受到的各种税收待遇,应与对方国家的国民相同。
②常设机构无差别。对方国家的企业在本国的常设机构,应与本国法人企业 从事相同业务活动的税收待遇相同。
③费用扣除无差别。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时,无论费用支付给本国居民还是 对方国居民,扣除办法不应与本国企业有差别。有人认为这⼀点与资本弱化法规 相冲突。
④对外资企业税收待遇无差别。设在本国的,并由对方国家居民控制的企业 的税收待遇,不应与本国企业有差别。
Ⅱ建立相互协商程序;
通过缔约国双方税务当局的行政协助,以解决协定在执行中出现的纠纷,达 到消除双重征税以及防止国际偷逃税和避税行为的目的。
Ⅲ交换税收情报;
交换税收情报的内容有三个方面:
①交换为贯彻税收协定所需要的情报,如纳税人在居住国或所得来源国的收入情况、市场价格、关联公司之间的作价等。
②交换与税收协定有关税种的国内法律,包括单方面采取的防止国际偷逃税 的法律措施。
③交换防止偷逃税和避税的情报。比如交换有关纳税人瞒报境外雇主支付的 报酬、虚列成本费用、转移利润等情报,据以核实征税和依法处理偷逃税案件。
但协定范本也规定,交换税收情报不能采取与缔约国法律和行政惯例相违背的⾏政措施,不能泄露任何专业或行业的秘密,不能违背公共政策,不能提供按 照缔约国双方法律或正常行政渠道不能得到的情报等。所以,对于一个有严格的 银⾏保密法的国家而言,情报交换条款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Ⅳ税收饶让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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