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9.24 11:28

  昆明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每年各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公布,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招生简章里包含了关于初试考试的介绍,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具体的考试安排等等。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昆明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昆明医科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

  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东陆大学医学专修科,1956年独立建院,

  2012年更名为昆明医科大学。92年来,培养的10万余名全日制和10

  万余名非全日制高级医药卫生人才扎根边疆,服务基层,为云南

  及周边卫生健康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

  稳定作出了卓越贡献。

  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

  面积1487亩,建立了由18个学院(部)、4所直属附属医院、1所校

  地合作共建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6所教学医院、46所实习

  医院、20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138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

  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经过多

  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

  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

  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

  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年和2003年分别成为临床医

  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试点单位,2006年获教育部批准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资

  格,2009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卫生硕士(MPH)培

  养单位,2011年获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14年获应

  用心理、药学和护理硕士专业授权,2018年获基础医学和药学一

  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医学技术一

  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21年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口腔医

  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生物学一

  1

  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23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

  授权、医学技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

  目前,我校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

  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

  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

  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博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

  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应用心理、医学技术)。

  现有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33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3

  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个。我校现有硕士研究生导

  师2000余名,博士研究生导师460名,在校研究生6627名。学校还

  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

  硕士专业学位等工作,至今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

  2

  昆明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一)总计划

  202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数不低于2025年招生规模2062

  人,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1.本招生章程专业目录中分专业预计招生数(含统一考试生、推

  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供参

  考。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各

  专业拟招生人数为本招生章程专业目录中分专业预计招生数减去拟

  接收推免生数,仅供参考。

  (三)计划调整

  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需求、生源

  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

  (四)推免生录取情况

  各学科专业录取推免生人数将于2025年10月中旬在学校网站公

  示,供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3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

  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

  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

  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请考生注意专业目录“专业研究方向备注”

  栏内有无学历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

  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

  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

  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

  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七)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

  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

  审核。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

  (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

  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

  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

  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调剂。

  (八)加分项目有关要求按照2026年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九)我校不接收正在院校培养或履约期内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

  生报考。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十)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要求

  1.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医学学士

  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除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急

  诊医学、重症医学、儿外科学、麻醉学、眼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

  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2 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

  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

  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7 急诊医学、105108重症医学、105118麻醉学领域只接收

  5

  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 眼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

  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

  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领域只接

  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

  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规定的全日制口腔医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

  得医学学士学位。

  3.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

  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

  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

  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

  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

  料,逾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6

  2025 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

  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

  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

  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

  网报时请考生如实详细填报本人的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联

  系地址、邮编、档案所在地址等。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

  手机号)必须确保在2026年8月前有效。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

  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

  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

  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

  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情况。正在进行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请在

  “学习与工作经历”栏目内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情况。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

  7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主动了解资格审核、网上确认、考试安排

  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

  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安排请查看相关报

  考点发布的公告。

  2.确认要求

  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

  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请

  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并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

  8

  录“专业研究方向备注”栏中的专业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报名

  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报名期间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对报名数据进行审查,对于报名数据

  审查存在问题的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后台发送站内信息进行提示,

  并适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名单。信息有误的考生

  请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重新报名或更正数据,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得再

  修改或补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准考。对于报名数据审核无问

  题的,我校不再单独发信息。

  (二)网上确认结束后资格审查

  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还将对全国所有报考点上报的确认信息进

  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编入准考库并编排准考证号,不符合条

  件的考生设置为不准考。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

  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

  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

  1.时间2025 年12月20日—21日。

  2.地点报考点指定考场。

  3.初试科目

  具体详见《昆明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

  件1)。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由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病理

  学、基础医学综合、药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护理综合、心

  理学专业综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

  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自命题综合科目考试范围见附表1。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2026 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2.复试地点

  另行通知,由有关学院(部门)安排。

  3.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录取有关办

  法。届时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昆明医科大学研究

  生院(网址:https://www.kmmu.edu.cn/list314.aspx)网站查询有

  关信息。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

  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中须加试与初试科

  目不同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届时将在复试通知上

  注明。凡应该加试,但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

  10

  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

  任及后果。

  六、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

  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我校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

  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七、体格检查

  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体检要求。

  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诚信体检,不

  得造假或请人代检。

  八、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

  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二)考生可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

  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

  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

  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三)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要保留入学资格,

  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年限一般为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

  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

  11

  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凡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

  入学后不能授予相应学位者,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九、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临

  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其他硕

  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十、校区及住宿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学校、下属单位及相关合作培养单位进行

  学习和培养,住宿由学校和相关单位统一安排。

  十一、学费标准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

  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2000 元/人/年。

  十二、奖助及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研究生奖助相关政策以学校研究生处相关规定为准。

  十三、其他事项

  (一)学校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基本情况、导师队伍等,可在相关

  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若上级部

  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规定,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昆明医科大学。

  十四、招生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

  0871-659336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

  午14:00-16:30)

  (二)咨询邮箱

  E-mail:kyyzb@kmmu.edu.cn

  (三)微信公众号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KMMU-YZ)

  (四)网址

  https://www.kmmu.edu.cn/list314.aspx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页,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

  页上公布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都将通过以上方式对外进行咨询和公

  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至

  真楼30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传 真:0871-65933616

  联 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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