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每年各高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公布,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内容。招生简章里包含了关于初试考试的介绍,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具体的考试安排等等。因此小编也在这里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内容,供大家参考!
昆明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昆明医科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
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东陆大学医学专修科,1956年独立建院,
2012年更名为昆明医科大学。92年来,培养的10万余名全日制和10
万余名非全日制高级医药卫生人才扎根边疆,服务基层,为云南
及周边卫生健康事业、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
稳定作出了卓越贡献。
学校现有呈贡(主校区)、人民西路、平政3个校区,校园占地
面积1487亩,建立了由18个学院(部)、4所直属附属医院、1所校
地合作共建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6所教学医院、46所实习
医院、20个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138个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组
成的完善的实践教学网络,充分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经过多
年的发展,形成了全日制高等医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毕
业后教育、医学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
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
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0年和2003年分别成为临床医
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试点单位,2006年获教育部批准
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资
格,2009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公共卫生硕士(MPH)培
养单位,2011年获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14年获应
用心理、药学和护理硕士专业授权,2018年获基础医学和药学一
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医学技术一
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21年获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和口腔医
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生物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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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23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
授权、医学技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
目前,我校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
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
位授权点(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
学、药学、护理学、生物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博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临
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应用心理、医学技术)。
现有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33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联合培养基地3
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个。我校现有硕士研究生导
师2000余名,博士研究生导师460名,在校研究生6627名。学校还
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
硕士专业学位等工作,至今已培养各类研究生万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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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一)总计划
2026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总数不低于2025年招生规模2062
人,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二)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1.本招生章程专业目录中分专业预计招生数(含统一考试生、推
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仅供参
考。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各
专业拟招生人数为本招生章程专业目录中分专业预计招生数减去拟
接收推免生数,仅供参考。
(三)计划调整
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学校将根据学科建设需求、生源
情况对分专业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
(四)推免生录取情况
各学科专业录取推免生人数将于2025年10月中旬在学校网站公
示,供统一考试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参考。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
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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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
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
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
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请考生注意专业目录“专业研究方向备注”
栏内有无学历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
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
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
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
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
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七)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
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
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
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
审核。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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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
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
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
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调剂。
(八)加分项目有关要求按照2026年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九)我校不接收正在院校培养或履约期内的订单定向免费医学
生报考。若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十)我校部分专业的报考要求
1.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医学学士
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领域(除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急
诊医学、重症医学、儿外科学、麻醉学、眼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
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2 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
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
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7 急诊医学、105108重症医学、105118麻醉学领域只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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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 眼科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
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
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领域只接
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报考。
2.我校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
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规定的全日制口腔医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
得医学学士学位。
3.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口
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
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
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
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
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
料,逾期不得补办。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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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
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
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
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
网报时请考生如实详细填报本人的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联
系地址、邮编、档案所在地址等。联系电话(建议移动电话填写本人
手机号)必须确保在2026年8月前有效。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
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
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
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
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
上确认手续。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经历情况。正在进行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请在
“学习与工作经历”栏目内注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情况。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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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
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相关材料。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主动了解资格审核、网上确认、考试安排
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
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安排请查看相关报
考点发布的公告。
2.确认要求
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
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请
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并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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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专业研究方向备注”栏中的专业要求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报名
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报名期间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对报名数据进行审查,对于报名数据
审查存在问题的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后台发送站内信息进行提示,
并适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名单。信息有误的考生
请在报名系统开放期间重新报名或更正数据,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得再
修改或补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准考。对于报名数据审核无问
题的,我校不再单独发信息。
(二)网上确认结束后资格审查
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还将对全国所有报考点上报的确认信息进
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编入准考库并编排准考证号,不符合条
件的考生设置为不准考。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
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
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
1.时间2025 年12月20日—21日。
2.地点报考点指定考场。
3.初试科目
具体详见《昆明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
件1)。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考试由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病理
学、基础医学综合、药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护理综合、心
理学专业综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
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自命题综合科目考试范围见附表1。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2026 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2.复试地点
另行通知,由有关学院(部门)安排。
3.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录取有关办
法。届时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昆明医科大学研究
生院(网址:https://www.kmmu.edu.cn/list314.aspx)网站查询有
关信息。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
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中须加试与初试科
目不同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届时将在复试通知上
注明。凡应该加试,但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逃避加试或考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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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招生单位无法安排加试者,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
任及后果。
六、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
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我校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将根
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七、体格检查
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体检要求。
未按规定和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诚信体检,不
得造假或请人代检。
八、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
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二)考生可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
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
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
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考生
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三)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要保留入学资格,
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年限一般为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
期限等由招生单位规定。经招生单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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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凡因考生有意隐瞒真实学历状况或考生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导致
入学后不能授予相应学位者,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九、学习方式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临
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其他硕
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十、校区及住宿情况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学校、下属单位及相关合作培养单位进行
学习和培养,住宿由学校和相关单位统一安排。
十一、学费标准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
标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2000 元/人/年。
十二、奖助及毕业生就业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要求。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研究生奖助相关政策以学校研究生处相关规定为准。
十三、其他事项
(一)学校有关二级招生单位基本情况、导师队伍等,可在相关
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询。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若上级部
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规定,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本招生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昆明医科大学。
十四、招生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
0871-659336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下
午14:00-16:30)
(二)咨询邮箱
E-mail:kyyzb@kmmu.edu.cn
(三)微信公众号
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KMMU-YZ)
(四)网址
https://www.kmmu.edu.cn/list314.aspx
考生在各阶段请注意浏览研究生院网页,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
页上公布招生工作的最新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都将通过以上方式对外进行咨询和公
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联系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至
真楼30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传 真:0871-65933616
联 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