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研究生。为确保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高效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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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接收推免生招生章程参照我校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的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推免生接收程序
1.申请者于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审核考生资格、信息及相关材料,向合格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按学校要求及时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推免生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及综合情况考核。总分100分,60分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学校结合各专业拟招推免生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拟录取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在系统中接收确认学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或已确认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7.拟录取推免生须按要求提交《推免生思想政治与品德素质考核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监督和公示
推免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我校接收推免生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中公示、公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11-87402323
联系邮箱:yzb@dlu.edu.cn
四、本办法如有同教育部、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辽宁省有关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