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25年考研调剂工作办法,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报考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 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及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实施。
二、组织和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单位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
负责本学院调剂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三、调剂工作要求
(一)调剂定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学校、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报考专项计划任意一项在录取时发生变更,均属于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调剂基本条件
1. 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同济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
3.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与同济大学公布的2025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一致,且达到该专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考试科目完全一致(考试内容一致)优先调剂。
4.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报考管理类联考专业研究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只能从参加管理类联考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且必须符合调剂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研究生只能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调剂复试。
6. 我校不接收报考外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调剂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我校今年在骨干计划内部可按相应报考条件,接受校内外调剂。有意愿参加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具体要求详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公告-https://jyt.xinjiang.gov.cn/edu/gsgg/202410/170340ba1c5249c087cf3c70c21670b6.shtml)的考生可调剂至骨干计划相应类别,并在录取后入学前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8. 符合二级招生单位的其他调剂要求。
(三)接收调剂的学院和专业 各学院在满足教育部调剂相关政策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和第一志愿生源招录情况确定本学院调剂办法,并提前向考生公布。 法学院:非全日制法律(法学)与法律(非法学)专业接收非同济第一志愿的调剂考生。
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工程管理、非全日制金融专业接收非同济第一志愿的调剂考生。 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的电气工程专业接收非同济第一志愿的骨干计划内部调剂考生。 具体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以相关学院在全国调剂系统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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