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是协调各部门统筹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审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领导小组全程指导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研究生的人员须自觉回避。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主持工作副院长或书记)担任,负责组织与监督检查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人、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等,同时安排相应人员承担纪律监督职责。小组成员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备案。其主要职责为: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本学院自命题工作;负责复试各环节保密工作;组织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本学院各有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须自觉回避。
(三)各招生学院按学科或专业(领域)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研究生指导教师、秘书等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含英语听说测试人员),复试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制定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工作、上报复试结果等。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招生学院党委负责,各研究院依托学院党委,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学院不少于2人。
二、工作要求
(一)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管理。
(二)各招生学院须选派经验丰富、公道正派、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招生政策、工作纪律、安全保密、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安全保密等教育培训,提升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严禁复试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招生学院要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现场复试时,要加强入场安检,规范监考行为,重点防范携带手机等进入考场、拍摄试题、接收答案等违规违纪行为;调剂远程复试时,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考试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要求,维护考试公平。各学院要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四)各招生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各专业复试办法等材料报研究生院审核。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五)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当场为每个考生评定成绩,写出评语,提出建议录取或不予录取的意见,复试过程须有记录,各招生学院要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笔试、面试和加试),音像材料在复试结束后密封由复试小组组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学院复试监督人员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存放保密室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六)各招生学院须对考生复试结果进行认真检查。核查无误的复试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数据一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三、复试工作
(一)成绩要求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4-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分数线执行一区A类考生的复试分数要求,上线数较多的专业领域在国家线基础上适当上调复试分数要求,各专业领域分数线详见附件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A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按照“总分下降10分、单科不限”执行。复试考生名单从上线考生中按总分由高到低确定。
(二)复试比例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资格审核及加分政策1.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章程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开始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备审查。各招生学院安排专人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生证、成绩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所在学校出具的《鲁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已有科研成果。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及我校招生章程要求的有关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大学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所在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者可由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鲁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2.加分政策研究生院负责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且在我校规定时间(具体时间以初试成绩公告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向研究生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予以加分。未按规定申报或逾期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四)复试形式与内容1.复试组织形式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调剂志愿考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2.复试内容复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含英语听说测试)、加试(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其中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考生还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事业心、责任感及求学态度等方面。复试小组要认真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对考生的鉴定意见,直接了解考生的各方面情况,要注重全面考核,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考查。要重视考察考生的求学愿望及诚信情况,将诚信考核贯穿整个复试录取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招生学院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校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受处罚等情况进行核查。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专业笔试:考查科目及范围以招生章程公布内容为准,各专业根据各自学科特点,命制题目、制定评价标准和方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专业笔试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现场复试时长为90分钟,网络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笔试满分为50分,30分为合格线;其他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专业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和英语听说测试。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考察考生的创新意识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了解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面试时须查看考生大学阶段成绩单)、工作业绩和科研情况等;考察考生是否具备研究生学习必需的英语运用水平、口语表达能力等。专业面试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加试:同等学力考生(以高职高专或者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均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考查范围名称以招生章程公布的为准,考核方式和要求同专业笔试。加试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现场复试每门加试科目时长为90分钟,网络复试加试科目总时长一般为30分钟。成绩结果不计入总成绩,每门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仅限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考生,由相关学院组织,内容以复试参考书目为准,试卷满分为50分,不设合格线。现场复试时长为90分钟,网络复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五)复试具体安排我校第一批复试拟于3月底左右进行,第二批复试视调剂工作及第一批复试进展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流程如下:1.结合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2.学校公布复试方案、复试名单等相关信息,发布复试通知,考生考试期间须保持网络和电话通畅。3.各招生学院专业复试小组制定本专业具体的复试办法后报研究生院,学校负责各招生学院复试办法的审核和发布。4.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5.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提供的复试名单提前联系考生,告知具体的复试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6.各专业复试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做好成绩评判、复试记录、结果上报等工作(六)体检考生体检由研究生院和校医院组织实施,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
-9-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调剂程序研究生院统一管理学校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严禁各学院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考生调剂申请,或以预调剂、采集考生调剂意向等为名变相开展调剂工作,严禁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学校和各招生学院提交调剂材料。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一律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调剂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研究生院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一志愿上线情况、差额复试比例等因素,统筹确定各专业调剂名额;各相关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明确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研究生院按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信息;考生通过系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负责及时将初选合格考生数据转发给相关招生学院。
2.招生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负责筛选确定调剂名单,并及时反馈给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我校同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在我校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确认操作。
4.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经逐一联系确定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仍不进行确认,我校有权撤销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并对其他考生进行递补录取。五、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健全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把关的复试结果审核报送工作机制。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衡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复试结果,由研究生院审核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计算办法及考生排名方式如下: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计算方法为:
1.旅游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初试满分30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5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测试80分,英语听说测试20分)
2.其他专业(初试满分50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0.6+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其中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复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测试80分,英语听说测试20分)
(二)总成绩排名各专业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名;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再依次比较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成绩高者居前。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被其他高校录取,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鲁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将逐级上报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予以录取,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方面复试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提交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收“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他单位“待录取”。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六、相关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1.各招生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招生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等,统筹做好复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要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人员和场所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和用电安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复试小组成员不得私自与考生单独接触,不准泄漏复试试题内容,不准暗示考生如何回答问题,不准透露考生的复试评语等情况。对违反纪律者,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复议制度
1.学校将认真贯彻教育部“阳光招生”有关规定,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复试录取期间,学校将落实校领导“包片”负责制度,由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院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成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复试录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各复试小组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本专业复试办法组织复试工作。各学院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2.复试工作期间,学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如投诉或申诉,须提交签署投诉人或申诉人姓名的相关说明等电子版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须向有诉求的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监督电话和邮箱:研究生院:电话0535-6681458;电子邮箱yzb@ldu.edu.cn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35-6013032;电子邮箱xfjb@ldu.edu.cn
(三)信息公开制度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各复试小组按照学校要求制订本专业的具体复试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各学院须在本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可以体现本学院的特色内容,各项具体内容的表述要详尽无歧义,不得出现歧视性或有违教育部、山东省及我校有关规定的内容。各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经审核发布后,不得擅自调整更改。
(四)回避制度复试工作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5-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坚决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的复试专业(领域)一律按学校下发的数据为准。未经研究生院批准,各招生学院不得擅自调整考生的复试或录取专业。
(二)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必须能够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否则不予录取,拟录取定向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所在专业提交《鲁东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申请表》,录取类别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得更改。
(四)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的有关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考生本人与其所在单位发生纠纷而导致无法调档、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所有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档案转至考生所属学院(具体收件地址将在录取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发布)。
(五)录取考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各招生学院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消防用电等管理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清洁消毒,提前梳理复试环境,排查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电路老化、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风险问题,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复试场所安全。
(七)本方案须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此之前不得对外公开。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通知要求,将根据最新要求修订本方案。
附件1:鲁东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
2:鲁东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
3:鲁东大学定向培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4:鲁东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附件
5:鲁东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场复试考场规则附件
6:鲁东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
7:鲁东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规程(考生版)
鲁东大学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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