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25年考研享受照顾/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满足相关条件者可享受照顾或加分政策:
一、照顾政策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二、加分项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请将申请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姓名+照顾/加分类型”,并于3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c_npuc@163.com),邮件题目注明“考生编号+姓名+照顾/加分类型”。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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