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物质交换原理
2024.07.18 18:26

  考研法律硕士是比较辛苦的,法硕复习具体的备考知识点、备考指导等,能使大家更有效率的备考,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物质交换原理”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多法硕复习精彩内容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小编一一为大家奉上!

点击下载>考研法律硕士历年真题|考试大纲

  20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物质交换原理

  物质交换原理;“物质交换原理是由法国侦查学家、法庭科学家埃德蒙·洛卡德于20世纪初提出。其基本含义是;当两个物体的表面在运动中相互接触的时候,总会发生微量物质的转换,即一个物体表面上的微量物质会转移到另外一个物体的表面上。首先将现代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引入侦查实践的是法国人阿方斯·贝蒂隆,他于1882年发明了人体测量法。他将其父亲的一些人类学知识和方法应用于对罪犯某些骨骼部位的科学测量,用骨骼长度对罪犯进行个体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贝蒂隆的创举,在某种意义上引领了一个新的时代方向,即侦查走向科学化的时代,故后人称他为侦查学之父。该理论传入我国后,学术界逐步形成了一些共识。我国学术界一般认为,物质交换原理表明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作案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是跟各种各样的物质实体发生接触和交换。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质交换是广泛存在的,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

  物质交换的发生时有条件的;

  一、有相互交换的物体;

  二、有外力的作用;

  三、两个物质实体紧密接触;

  四、使原有的物体状态发生变化。

  物质交换的基本形式有:

  一、有形物体互换;

  二、无形物体互换;

  三、能量交换”。

  以上就是关于“2025考研法律硕士知识梳理:物质交换原理”的内容,更多法硕复习精彩内容,请关注新东方在线考研频道!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