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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债务重组的方式
债务重组的方式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等。这里的现金,是指货币资金,即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二)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其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等。
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转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一)、(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延长偿还期限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例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债务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需要注意的是,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只有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才能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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