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硕士是近几年专硕考试中比较热门的专业,尤其是近几年考税务硕士的人越来越多,为了帮助大家能更好的进行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税务硕士备考:消费税的计算“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举例】【单选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甲类卷烟260标准箱,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合计780万元,合同约定当月应收取50%的货款,但因客户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到30%的货款;另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乙类卷烟100标准箱,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合计125万元,当月尚未发出应税消费品。该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甲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150元/标准箱;乙类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36%+150元/标准箱)
A.440.7 B.132.21 C.220.35 D.266.85
【答案】C
【解析】
(1)纳税人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该卷烟厂就该项业务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260×150÷10000+780×56%)×50%=220.35(万元)。(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该卷烟厂本月尚未发出应税消费品,所以不涉及缴纳消费税。
因此,该卷烟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20.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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