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近尾声,现对我校“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批次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就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下载调档函及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及我校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现对我校“卓越工程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批次拟录取的2025年博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映。
二、通讯地址确认
拟录取考生请于2025年6月12日(周四)至6月16日(周一)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右上角“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博士招考页面(请用电脑端访问,浏览器语言设置为中文),点击上方“拟录取”按钮进入相关页面,确认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学校预计将于6月下旬起陆续寄送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因应届硕士考生6月下旬即将离校,建议考生将通信地址修改为确定可接收到快递的地址(如家庭地址),以确保后期能够顺利接收定向就业合同及录取通知书。
三、思品考核、调档及定向就业合同
请拟录取考生在6月12日(周四)至6月16日(周一)期间,登录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main.htm),点击右上角“网上报名”-“博士报名”,进入博士招考页面(请用电脑端访问,浏览器语言设置为中文),点击上方“拟录取”按钮进入相关页面,查询拟录取信息。
(一)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根据教育部相关管理规定,我校须向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往届生请于6月16日前在系统内下载打印调档函,并根据调档函中的相关要求完成后续工作。应届生的档案材料可暂时不转,待毕业后将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邮寄至拟录取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管理部门(请按《调档函》中所示地址和接收人邮寄)。
请非定向就业考生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点击“打印调档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界面)。往届生交给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负责人填写并签章;应届生交给所在学校(学院)负责人填写并签章,密封后于6月22日之前邮寄至拟录取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管理部门(同《调档函》中所示地址与接收人)。
(二)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保管,我校与考生及考生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合同书》。定向合同和签订说明将于6月下旬寄给考生本人。请根据签订说明中的相关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四、材料清单
各类拟录取考生涉及的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拟录取类别 :非定向就业
考生下载或接收的材料:
①思想品德考核表
②调档函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思想品德考核表
②考生人事档案
五、邮寄说明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定向就业合同书请务必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或顺丰快递邮寄;人事档案由档案保管部门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速递邮寄,不得由本人携带或通过其他途径邮寄。
六、其他
对于及时完成上述相关手续的考生,学校将于6月下旬起陆续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关于南京大学2025级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和户口迁移的说明》请见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9c/fd/c47863a761085/page.htm。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上报教育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原文链接:https://yzb.nju.edu.cn/ab/d9/c47865a76488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