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确认
2025.06.20 20:22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按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定向合同的手续,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非定向考生

  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调转人事档案。

  请该类考生于6月25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各招生单位(应届生人事档案可推迟到毕业后)。人事档案调档函由各招生单位加盖公章后(寄)发放给考生,如未收到调档函请直接与招生单位联系。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xxx(学院)xxx老师(亲收),或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xxx(学院)xxx老师(亲收)。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人事档案”,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招生单位。因录取工作需要,建议考生档案采用“邮政EMS”的方式直接寄至各招生单位(学院、中心、所)。

  二、定向考生

  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合同(协议书),无须调转人事档案。

  (一)普通定向考生

  请考生下载附件中的《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普通定向考生适用)》,正反打印,一式五份(若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相同,则本协议一式四份)。考生将空白处填写完整,由考生签字、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于6月25日前寄(送)至各招生单位。各招生单位统一将定向合同交研招办,由我校集中审核签字盖章后留存两份,其余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考生本人留持一份,其余由考生交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存档。

  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必须是录取时填报的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录取信息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合同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xxx(学院)xxx老师(亲收),或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xxx(学院)xxx老师(亲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定向合同”,将合同直接寄(送)至各招生单位,有疑问请直接咨询招生单位。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考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考生,可于6月27日后登录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签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可转入我校,寄送方式参见本通知第一条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寄送相关要求。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确认

  1.工作安排:2025年博士研究生最终录取名单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能确定,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上旬通过邮政EMS寄出。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接收地址默认为考生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报的通讯地址。请全体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邮寄信息的确认工作。

  2.确认时间:2025年6月27日8:00-2025年6月30日18:00。

  3.确认流程:请各位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rd.ccnu.edu.cn/student/bslogin(建议使用火狐、360极速、MicrosoftEdge等浏览器),点击“我的信息(博士报考)”,在录取信息区域点击“通知书地址确认”按钮,对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邮寄地址的各项信息(包括紧急联系人信息)进行核对、修改,最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邮寄信息。

  选择“自取”的考生,请本人携带有效证件于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

  四、其他事宜

  1.各招生单位秘书老师联系方式:https://gs.ccnu.edu.cn/yxyjsms.htm。

  2.人事档案、定向合同请直接寄(送)至各招生单位(不要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各招生单位。

  3.若考生未通过录取检查,则之前办理的拟录取手续无效,相关材料予以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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