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
2024.11.13 16:14

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已出,其中介绍了招生方案适用范围、报考程序、考核与录取等事宜,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快来了解一下吧~

为了吸引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生源和选拔质量,建立完善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规范和强化导师与学位授权学科点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生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加强对考生在报考专业研究中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发展潜能的考核,生命科学学院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25年报考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一级学科、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类别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

二、报考程序

(一)报考条件

按《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执行。

(二)网上报名

1.硕博连读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12月10日17:30;

预计于2025年1月中旬前完成选拔考核工作;

报名网址:https://yjszs.lzu.edu.cn/lzubsbm/

2.普通招考

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日9:00~12月31日17:30;

预计于2025年5月底前完成选拔考核工作;

报名网址:https://yjszs.lzu.edu.cn/lzubsbm/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的要求执行。

(三)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30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00元。

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考试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四)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相应报考批次网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考生任何修改、补交材料的申请。若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取消其考核或录取资格。

除《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上传的身份证明材料、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基本申请材料、各类报考资格审查表之外,考生还需上传以下电子版材料:

1.《科研计划书》:已开展研究工作的详细介绍和创新点,结合自己已有研究和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设想。

2.《科研计划书原创性声明》。

(五)报考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各项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准考名单,由学院报送研究生院备案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六)现场确认

1.确认对象: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2.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内容及工作安排以学院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提前及时了解并熟知相关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

(一)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20%)

学院按专业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包括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

(二)面试英语考核(满分100分,占30%)

主要考核与报考专业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科技论文的写作能力,形式为翻译、讲解英文文献,时间为20分钟。

(三)面试专业考核(满分100分,占50%)

主要考核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知识、前沿进展、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面试考核小组由各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者组成(不少于5位)。

总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20%+面试英语考核成绩×30%+面试专业考核成绩×5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个人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学院党委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五)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录取

在学校下达给本学科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按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名额指标,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报考每位导师的学生最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首批学术学位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学院博士招生规模数(不含专项)的70%,首批专业学位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学院博士招生规模数(不含专项)的80%。除国家专项招生计划外,我校不招收在职定向培养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所有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报考非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考生的预录取名单预计于2025年1月中旬前确定并予以公示。普通招考考生选拔录取工作原则上2025年5月底前完成。待学院2025年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导师有新增指标,结合招生领导小组及导师意见,按以上规则进行顺延录取或开展招生补报名,同时学院根据各专项计划指标情况及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各类专项计划的录取名单。

不予录取的情况:

申请材料成绩<60分者;

面试英语成绩<60分者;

面试专业成绩<60分者;

总成绩<60分者;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五、招生纪律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实行领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本学科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及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由学校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式(见原文链接)

七、其他说明

1.一个招生年度内,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院一个批次报名(即只保留一条已缴费的有效报名信息)。在相关报考批次网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已提交的有效报名信息进行改报,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取消报名,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在网报时间内的其他招生学院或招生批次。

2.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导师取得联系,以了解报考专业或导师招生计划情况。2025年我院博士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学院根据当年度招生指标情况,统筹安排各类招考方式的最终招生计划数。

3.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兰州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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