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
2024.10.10 15:35

山东中医药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其中介绍了招生资格、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申请条件等内容,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可以来了解一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和国家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健全完善研究生多元录取制度机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山东中医药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工作办法。

直博生是指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和外校)直接取得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一、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直博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

2.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各学科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各一级学科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分别由中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具体组织,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综合面试考核。

二、招生资格

1.招收直博生导师主要面向中青年骨干博士生专职导师,须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至少主持1项在研的国家级课题,结题日期不早于2025年9月。

(2)无违反师德师风的情况,近三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合格。

注:国家级、省级各类人才和二级教授等的年龄、主持课题可适当放宽。

2.每名导师每年可招收1名直博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位导师签署签字表不超过3人),不占用当年“申请-考核制”博士带教名额。

三、招生类别及招生计划

2025年直博生拟计划招生10人,按计划类型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普通计划招生6人,专项计划招生4人,按照一级学科招生,拟招收人数:中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5)4人、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6)3人、中药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08)3人,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拟招人数将根据直博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实际录取人数以我校2025年拟录取直博生公示名单为准。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纪律,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志愿为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服务。

2.申请人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推免资格高校的推免生资格,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至推免前无不及格成绩。

3.申请人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具备刻苦钻研,攻坚克难的创新精神。

4.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425分)。

注:专项计划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申请人本科所在高校须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五、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1)《山东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

(2)本科阶段成绩单(红章原件)一式一份;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

(4)获奖证书或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5)提供自述及博士期间的学习研究设想材料(不少于2000字);

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将取消申请资格。全部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系统报名注册

申请人必须在推免期间内(2024年9月28日~10月19日)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免生报名注册,并对相应专业提出直博申请,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2.综合考核

考核小组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学科背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思维能力、科研素养、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凡通过考核,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能力*30%+专业基础知识*30%+科研综合能力*40%。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学校将根据总成绩按一级学科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导师原则上拟录取第一名考生,拟录取其他考生若因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可在一级学科内进行调整。

2.凡被我校拟录取的直博生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已被接收录取的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招生考试。

3.拟录取直博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我校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进行体检。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后续必修课程或毕业考试或实践性环节的成绩低于60分者;

(2)受到警告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未达到本科毕业条件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4)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不真实、舞弊现象。

七、学制

直博生学制为5年,在学期间不再授予硕士学位,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8年。

八、奖助政策

直博生入学后按我校博士生待遇,可优先申请研究生创新项目,第一年可直接享受一等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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