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通知
2024.09.04 15:29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通知,申请者需于9月5日-9月22日报名及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更多详情见本文介绍。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者应为本校全日制非定向综合表现优秀的在读硕士研究生,综合表现由学院根据申请者已取得的课程成绩、学术成果、学术专长、入企实践和科研能力等审核认定。

2.基本完成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以优良为主,无不合格成绩,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强的学术研究潜力。

3. 到2024年9月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两年制学生在校学时间不少于0.5年),按正常学制尚未达到毕业年限。

二、工作程序

1.报名及材料提交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yzb.hit.edu.cn。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报名成功后,申请者需认真准备如下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报名表》一份,申请者完成填报后从报名系统导出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表”一份(见附件1);

(3)《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和推荐意见表》一份,由报考导师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后导出,并签字确认;

(4)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2)两封。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信,如申请者报考博士生导师和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为不同老师,其中一封推荐信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撰写;

(5)个人陈述一份(格式不限),内容包含本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攻读博士学位的动机与目标,学术或专业背景及兴趣,职业目标和规划等;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不限);

(7)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皮和目录(具体要求见报名系统填写要求),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和录用证明。如论文已经被EI或SCI收录,还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以及文章DOI出版号;

(8)已获得的奖励证书、参与科研项目佐证材料、已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等,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9)本科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本科的学历认证报告(见附件3)和硕士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0) 四、六级等外语水平相关证明。

申请者需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按顺序整理后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

2.材料审核

各学院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请条件的要求择优确定考核人选。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形式可以采取材料审核、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分数和方式由各学院确定,考核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排序结果,并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录入考核成绩。

具体考核方式和时间由学院确定并通知。

4.录取

各学院根据材料审核结论、导师考核意见和综合考核结果,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确认书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说明

1、硕博连读选拔每年两次,分别在春季和秋季学期。

2、本次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在2025年春季学期转为博士学籍,占用导师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3、硕博连读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如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转为硕士生培养,按硕士生学籍进行管理,自入学起学习年限延长半年(两年制延长一年)。

4、硕博连读生可报考部分专项计划(国家实验室、地方研究院、企业联合培养等)。校企联培专项学生需征得校企双方同意后方可申请原专项的硕博连读。专项计划可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分类选拔、分类考核。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将根据学校安排随时调整。

5、春季学期入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先按照全年收取硕士学费和发放硕士全年学业奖学金,正式录取后,春季学期博士入学时,开始收取博士阶段学费,发放博士奖助学金,发放时一次性减发硕士阶段多发放的半年硕士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次扣除不足的,分两次扣除),同时计退硕士阶段半年学费。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9月5日-9月22日

申请者报名及网上提交报名材料

10月中旬

各学院组织材料审核,并公布材料审核结果

10月末

各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公示硕博连读资格确认名单。具体考核时间请关注报考学院通知

11月中旬

组织录取、签订确认书

12月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

说明:以上时间及安排将视具体工作进程情况进行调整。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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