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办理2024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
2024.07.16 16:25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办理2024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手续的通知,其中包括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核实、调档函及定向协议书邮寄等事项,请各位拟录取博士生做好相关工作。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将办理我校2024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手续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

1.录取通知书将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由学校寄出,预计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为准确邮寄,请拟录取考生登录“2024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在“通讯地址”一栏中核实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于7月7日前在该系统中提交修改。

二、调档函

1.涉及考生: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和“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单位为各省或自治区教育厅)”考生。华中农业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无需调档函,由学校统一办理。

2.办理方式:进入“2024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自助下载并打印,学校不寄送纸质调档函。考生应及时与人事档案单位联系调档,具体详见调档函内相关要求。

三、定向协议书

1.涉及考生: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普通在职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学校拟于7月中旬将定向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签订定向协议工作。

温馨提示:如需《博士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在职)电子版,可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业务流程”板块的招生工作中下载。

四、党组织及团组织关系转接

请查询:http://yjs.hzau.edu.cn/info/1025/9942.htm

五、政审表

学校拟于7月中旬将政审表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联系所在单位人事(学工)部门填写。

温馨提示:如考生需提前办理政审手续,可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业务流程”板块的招生工作中下载政审表,自行办理。

入学报到后续有关事宜请关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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