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科大学关于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6.28 16:17

贵州医科大学关于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后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档函打印时间6月28日-7月15日。档案邮寄、党组织及团组织关系转接须于7月15日前完成。

各位考生: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基本完成,为做好后续有关工作,现将拟录取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打印

1.打印时间

6月28日-7月15日。

2.打印网址

https://yzbszz.gmc.edu.cn

拟录取研究生应在打印时间内通过网址登录系统,进入“调档函打印”模块下载并打印本人调档函。

二、档案、党组织及团组织关系转接

拟录取的统招博士研究生持调档函到单位或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档案邮寄等。按国家规定,个人档案务必以“邮政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收投模式”进行邮寄,概不接收其它方式邮寄。拟录取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接收详见《 2024年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新生党团组织关系接收安排》(附件1)。档案邮寄、党组织及团组织关系转接须于7月15日前完成。

拟录取研究生须于7月10日前加入所属学院新生QQ群,以便接收相关通知,具体信息详见《贵州医科大学2024级博士研究生所属学院及新生QQ群信息表》(附件2)。

三、体检

拟录取研究生须在三甲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于开学后将《贵州医科大学研究生体检表》(附件3)交所属学院。入学后还须进行复检。

未按规定提交体检表或体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正式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情况审核

拟录取研究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情况审核,如实填写《贵州医科大学报考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品德及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表》)个人相关信息并交有关部门填写评定意见后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审核;有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到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表》于开学后交所属学院。

未按要求提交《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表》或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录取。

五、提交《专家推荐书》

拟录取的统招博士研究生,须完整保留报考时在网上提交的《专家推荐书》(两份)原件,于开学后交所属学院,作为档案材料留存。

六、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

1.统招博士研究生

10000元/人/学年。

2.在职博士研究生

20000元/人/学年。

七、具体报到时间及安排

以收到录取通知书中所附《入学须知》为准。

如需查看附件,请见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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