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待录取考生须知
2024.06.14 15:19

 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待录取考生须知,待录取考生务必于6月13-16日登录“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先完成注册,再登录系统;在“博士招生”模块下,“录取及邮寄信息确认”界面进行信息确认。

一、录取信息确认

待录取考生务必于6月13-16日登录“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建议使用谷歌或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先完成注册,再登录系统;在“博士招生”模块下,“录取及邮寄信息确认”界面:

(一)考生本人需对录取库中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录取学习方式、录取专业、录取类别、定向就业单位等关键信息核对确认。“确认”按键在页面最下方。

若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详见原文链接

(二)考生需在邮寄地址栏目,按照系统页面中“温馨提示”要求,修改本人接收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

我校将按此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另行通知。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档案(详见《关于2024年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调档的通知》将于近期上网公布)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档案仍未转入学校者,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二)户口迁移证(报到时提交)

户口是否迁到学校由本人自愿决定。保定市区外的同学如迁移户口,请在入学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提供:

1.省内考生:

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页)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省外考生:

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内各项内容须真实准确,户口迁往地一栏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

来自本校的学生及保定市区的同学,不需办理户口迁移。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内的党员,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通过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办理。接收单位填写要求如下:

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学院(考生考取的学院)委员会”(不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外的党员,如果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能直接转出,参照河北省内办理;如果不能直接转出,须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河北农业大学**学院(考生考取的学院)。入学后两周内学生本人将介绍信交到培养学院党组织,由培养学院统一办理转接。

3.党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最长为90天,转出日期不能早于6月15日。

(四)团组织关系转接

需要线上线下同时接转。

接收单位填写要求如下:填写“共青团河北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考生考取的学院)”。

1.线下团关系转接:需要本人开学报到后将团员证以及介绍信交至所在班级团支部,并由团支部所在培养学院团委统一办理接转。

2.线上团关系转接:收到待录取通知并确认后,各位团员即可通过智慧团建发出申请转入考入培养学院团委。

三、联系方式

各学院档案接收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联系方式将于近期上网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向我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有关招生录取事宜将及时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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