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起十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实名向校研究生院反映。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工作规定,现将华侨大学2024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起十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实名向校研究生院反映。
公示电话:详见原文链接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来访接待部门: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来信投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62021)
备注:
1. 本次公示名单仅为我校2024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结果须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能确定,并以教育部“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若有考生要申请放弃拟录取的,请第一时间向录取学院和招生导师提出,并于6月7日前将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自愿放弃拟录取申请(写明原因)和本人身份证扫描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 若公示名单中的拟录取信息(考生姓名及报名号,录取专业及导师,录取类别,招生方式等)存在错误的,请及时向录取学院提出更改申请,由学院汇总后于6月7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