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12.03 12:16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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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稿)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选拔的科学性,特制定《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学校公布的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院公布的年度实施细则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

  (3)申请人硕士攻读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或为基础类学科(如数学、物理、力学、化学等)。

  (4)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和课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创新能力和从事学术研究的潜质。

  (5)招收对象为校内、校外(含境外)2019年5月~2021年9月(截止日期为我校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术成果达到在读单位所要求的申请学位所需的学术成果,届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在2021年6月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6)申请人报考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7)申请人英语水平达到测试合格线要求,英语水平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符合以下要求其中一项的可申请英语水平免试(需提供相关证明):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②雅思(IELTS)≥5.0分;③托福(TOEFL)≥70分;④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270分;⑤入学前三年内有英语国家或地区高校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且获得留学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其中,②~④条为2016年6月至报名截止日期前的成绩]。

  (8)申请人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核,硕士课程成绩优秀,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含80分),不符合要求的可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知识测试。

  (9)不满足以上第(7)、(8)条的申请人,若有相应的特殊学术专长,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后向学校推荐,由学校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定,通过后可进入后续环节。

  2. 特殊学术专长申请条件

  不满足基本条件(7)、(8)的条件,但满足其他基本条件的申请人,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特殊学术专长,同时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1)公开发表过与申请的学科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由学位评定分委会参考学校科研处关于期刊论文分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认定)。

  (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的科学技术奖。

  (4)获得挑战杯、全国“互联网+”、全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等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上述成果为硕士在学期间成果,其中成果(1)须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硕士导师为通讯作者或以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以硕士在读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2)须以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或以硕士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以硕士在读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3)中申请人有获奖证书,硕士在读单位为署名单位;成果(4)中申请人须排名前3,以硕士在读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

  二、 考核组织管理

  为做好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资格审查小组”, 负责选拔考核工作和监督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1、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莹

  副组长:武元鹏

  成 员:戴志、王平、黄本生

  秘 书:向东

  2、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黄志宇

  副组长:戴志

  成 员:宗燕、刘丽

  秘 书:马洁

  3、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戴志、武元鹏

  成 员:田合超、马洁

  三、 招生专业

  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方式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材料化学工程”,专业代码:0817Z1。

  四、 招生计划

  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录取人数控制在招生专业总指标的60%~80%;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考生报名时,务必查询导师年度招生限额,并征得报考导师同意。报名结束后,不得申请更改报考导师。

  五、选拔程序与录取原则

  1. 申请材料

  (1)学校和学院博士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要求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公布的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学院公布的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

  (2)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

  (3)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证书、科技奖励证书或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

  (4)参加的基础课题或重大研究课题科研情况简述(申请者的硕士导师审查并签字)。

  (5)所申请学科(专业)科技发展综述性报告。

  备注:以上相关材料,在工作人员查验中,需提供原件。

  2. 选拔程序

  (1)申请人应在2020年11月20日~12月20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网址:http://yz.chsi.cn),具体要求见学校公布的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报考博士生导师审核。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本人的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查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导师向招生学院明确是否接受该申请人。

  (3)资格审查。申请人经拟接收“申请-考核”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后,并在2020年12月22日之前将上述第1条的“申请材料”提交或邮寄至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明德楼B510(接收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83037408),由学院组织专人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日期以签收日期为准。

  (4)申请材料评议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将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学习经历、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集体评议,材料评议成绩满分为100分。

  (5)初试考核

  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外国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进行考核。通过面试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须与申请人网上报名选择科目一致),每门课程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初试成绩=外语成绩*30%+专业课一成绩*35%+专业课二成绩*35%。

  备注: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申请人可申请外国语成绩免考。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成绩计为90分。通过托福、雅思等英语考试的(托福不低于70分,雅思成绩不低于5.0),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参照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进行认定。

  (6)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初试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未到达初试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学术志趣、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我院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进入面试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面试。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复试专家复试成绩平均值。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8)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申请人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函调申请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申请人人事档案结合面试方式进行。函调申请人现实表现材料,需由申请人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9)拟录取

  ①拟录取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初试成绩*30% +复试成绩*40%。拟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若达到拟录取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则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行差额录取。

  ②对拟录取考生的学历情况(毕业学院、毕业时间、专业)、初试成绩(含课程名称)和复试成绩上报研究生院并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10个工作日。

  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学习形式、学制及奖学金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全日制在校完成学业。学制一般为3年,在校最长为6年(含请假、休学等)。

  选拔的学生享有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的所有奖助学金。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举报受理

  招生录取所有信息在学院主页(http://www.swpu.edu.cn/cly/)上公开。

  举报受理单位: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28-83037408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报名或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请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和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3.本细则由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附件: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_附件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0年11月

  原文链接:https://www.swpu.edu.cn/cly/info/1003/92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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