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第一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须知
2020.11.23 10:19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第一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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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第一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0〕2号)、《西北工业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研字〔2020〕13号)、《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研字〔2020〕14号)等文件及陕西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要求,稳妥做好2021年第一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二、总体目标

  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在抓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招生录取工作管理,科学优化招生录取工作内容,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提升人才选拔质量。

  三、初试

  (一)普通招考初试采取现场笔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科目为外国语(08:30-11:30)和业务课一(14:00-17:00),业务课二纳入复试环节进行考核。

  (三)考试时间:2020年11月13日。

  (四)考试地点: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南山苑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29-88430777/8430788)

  (五)健康要求:

  1.所有考生务必于11月10日前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出行基本信息。

  领取准考证时现场提交《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健康监测台账》(见附件1)和《西北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知情承诺书》(见附件2)纸质版,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瞒报漏报;

  2.所在居住地为国家划定低风险地区的,领取准考证前出示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及西安市一码通“绿码”;

  3.如现居住地变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还须在领取准考证前出示前7日内进行的核酸检测报告,且结果为阴性;

  4.因疫情防控政策不能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学校可安排到2021年第二次普通招考中进行(2021年4月份左右),考生需在11月6日前通过电话和邮箱反馈信息并提供佐证材料,未提交者视为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四、复试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相关要求参照《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研字[2018]20号)和《西北工业大学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研字[2020]13号)文件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参见学院通知。

  五、录取

  (一)总成绩等于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其中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30%-40%,同一个学院的复试权重应相同。

  (二)按照总成绩在相应专业(领域)的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监督与复议

  (一)各学院须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电话号码、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二)校、院两级博士招生录取督导组,负责对博士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九、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8493042;电子信箱:yzb@nwpu.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公告。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yzb.nwpu.edu.cn/info/1179/7665.htm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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