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10.16 16:24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源于1910年创建的浙江农业教员养成所,成立于1999年7月,现有农学系、园艺系、植物保护系、茶学系、应用生物科学系等5个系和作物科学研究所、果树科学研究所、蔬菜研究所、园林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昆虫科学研究所、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茶叶研究所、原子核农业科学研究所等9个研究所。

  学院以建设世界一流学院为目标,持续强化基地和团队建设,全面提升学科水平。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3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4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1个。现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3个,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5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5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所发布的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院园艺学、植物保护被评为A+学科,作物学被评为A-学科。在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名单中,园艺学、植物保护学科入选一流建设学科。

  一、招生方式

  包括直接攻博、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三种方式。

  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4年。

  招生专业——

  

  二、各类博士生的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校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6.0及以上或托福90及以上;或硕博连读生获得研究生英语课程学分。少民计划、对口支援及援疆师资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普通招考生):新大学英语六级426及以上或旧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等。

  7.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获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含录用)一篇 SCI 收录论文;或在本学科顶级一级学报上发表一篇论文(每学科顶级一级学报范围由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或以第二作者发表(含录用)一篇影响因子5.0以上的SCI 收录论文;或者以第三作者发表一篇影响因子10.0以上的SCI 收录论文;或至少有两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的一级刊物论文或二篇共同一作(自然排名第二)SCI 收录论文或一篇一级刊物论文、一篇共同一作(自然排名第二)SCI 收录论文。

  自然排名第二的共同第一作者,视作第二作者;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视作发表一篇SCI 收录论文,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视作发表一篇一级期刊论文。

  8.硕博连读博士生须完成硕士阶段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攻博专业及拟从事研究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并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

  9.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10.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11.各类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申请者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三、各类博士生申请程序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1. 申请程序:浙大研招网预申请(8月10日至9月15日),经初审通过,获得面试资格后,于9月21日至25日参加招生专业面试。面试合格获得预录取资格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注册申请。

  递交材料清单(提交方式初审通过后另行通知):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本科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所在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排名证明材料;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证明(所在学校或学院公示名单);

  (4)本科阶段能证明本人能力、综合素质的材料(获奖证书等);

  (5)导师推荐信。

  2. 初审通过公布时间和方式:在浙江大学农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短信通知。9月20日前学院确定初审资格名单,公布复试时间、地点。

  3. 复试考核时间:9月21-25日 学科组织复试并上报预录取名单

  4.学院公布预录取名单,9月28日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确认。

  (二)普通招考博士生

  1.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系)线下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通知。

  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11月上中旬(具体见农学院网站通知,材料提交具体要求以及学院申请审核制招生办法文件如有更新以学院公布的通知为准):

  (1)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审查表(博士)》;

  (2)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3)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4)两名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科研能力或综合素质的材料(论文sss只需目录页和首页,SCI收录论文的WEB查询页)复印件等;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只需提供导师签字并经所在学院或系盖章的拟毕业时间证明);

  (8)不少于3000字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分别以pdf格式在报名网上提交。考生按规定在网上完成缴费。按照院系要求将各项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所报考院系,材料如有更新的以纸质版寄送材料为准。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院系的一个专业。

  2020年11月下旬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后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2.进行资格审查和完成复试体检

  3.复试过程

  2020年12月—2021年1月

  学科组织专业基础课考试和专业课考核和面试考核。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在浙江大学农学院网站上通知。

  教育部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申请者在通过学院(系)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博连读博士生

  1.申请程序

  2021年1月-2月组织线下报名(具体时间以学院发布通知为准),申请人填妥《硕博连读申请表》;并将硕博连读申请表、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纳米楼办事大厅自助打印)、两位《专家推荐书》交学院学科与教育教学办公室;

  2. 2021年3月-4月学科统一组织面试考核, 获得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的考核推荐。学院审核后公示预录取名单。

  3. 2021年5月网上填写硕博连读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通知,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符合条件的在读硕士生经申请获审批同意后,从获得批准后的下一个学期开始,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硕士学籍同时取消。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

  4. 录取名单确定后,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办妥硕士生离校手续,2021年秋季报到时凭离校单、博士录取通知办理博士入学手续。

  四、院系特色奖助学金

  博士生(针对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年根据学校奖励名额数,学院按照1:1配套奖励名额。

  学院和学科对于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按年度进行统计,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张颖(0571-88982352)

  未尽事宜由浙江大学农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2020年8月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