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宿城区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22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33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11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人员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1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宿城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27-82960305、0527-82960226。
公示结束后,采取邮寄、自取方式发放证书,具体如下:
1.邮寄方式的申请人,请保持手机畅通,证书将于2025年12月5日前寄出,请注意查收。
2.自取方式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宿城区招生办(宿城区实验小学院内)领取。办理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如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邮寄或自取的材料中,均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4.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采取集中发证方式,请按时前来办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0527-82960305。
附件
1: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2:授权委托书
宿城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18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www.sqsc.gov.cn/scq/gggs/202511/0612b0180a4b47f3982840e707dd27c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