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申请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格检查、无犯罪记录核查及评议等相关程序,本次拟认定241名申请人具有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现将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咸宁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在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思想品德、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及认定过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调查核实。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1号。
电话:0715—8252249,8126487。
附件:2025年秋季咸宁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
咸宁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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