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要求,现将硚口区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的对象和范围
1.新教师首次注册:2024—2025年度硚口区辖区内市直属学校、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依法举办的上述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研机构(教研室、教科室)在编在岗以及人事代理新入职教师。
2.更改结论的教师:前次注册中暂缓定期注册或因故未参加注册、经改正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
3.五年周期已满的教师:2020年首次注册,第一个五年周期已满,进行下一个周期注册的教师。
二、时间安排
个人网报、单位现场确认、区教育局初审时间:10月20日—11月12日。
三、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 6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工作要求
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资格认定特殊问题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字[2016] 2号)的规定及《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严格工作程序,按时认真组织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硚口区教育局人事科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