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2025.09.12 19:57

  一、网报时间

  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29日17:00。

  二、受理范围

  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三、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

  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内蒙古自治区,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员,可选择与认定学段相应的任意内蒙古自治区内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无犯罪记录证明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其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其无犯罪记录由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后提交。

  五、现场确认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确认点选择“赤峰市教育局”。报名成功后,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到户籍地、居住证所在地或就近旗县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本人无需到赤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所选旗县区教育局公告。

  六、证书发放

  认定工作结束后,认定机构将为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其他认定事宜及要求不变,具体详见《赤峰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jyj.chifeng.gov.cn/zwgk/ggtz/202503/t20250327_2563669.html)

  附件

  赤峰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

  赤峰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2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jyj.chifeng.gov.cn/zwgk/ggtz/202509/t20250912_2655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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