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2025上半年领取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通知
2025.08.06 16:37

  惠州市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要求

  (一)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8月1日至8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惠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1号楼1楼服务大厅。

  3.领取要求:

  (1)申请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领取(申请人为应届毕业生的需同时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领的,被委托人需持以下证件材料:

  ①申请人手写签名、按手印的委托书(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

  ②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届毕业生申请人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证书邮寄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了邮寄业务的非在读人员及通过学历审核的应届生,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已经通过邮政EMS寄出,邮寄单号在附件1的“邮件号码”栏,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搜索微信小程序“邮证”在线查询证书邮寄情况,注意查收信件。如有问题,请于8月8日前与邮政部门联系。咨询电话:0752-2290007。

  二、应届毕业生学历补充及证书邮寄

  2025年上半年开始,“认定通过”的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后及时补充有效学历,方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所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能补充的,届时将取消其教师资格证书查询服务,无法查询其教师资格证书。

  同时,已申请“邮寄领取”但未查询到邮寄单号的应届毕业生,请于8月15日前完成学历补充,认定机构将集中安排二次邮寄,逾时将不再安排邮寄服务。

  三、注意事项

  (一)领取的证件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原件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请妥善保管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因存入档案不及时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惠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2261072。

  附件:1.2025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pdf

  2.授权委托书模板.doc

  惠州市教育局

  2025年7月31日

  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jyj.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577/post_5577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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