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对2025年春季第一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5月7日至5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公示监督电话:05533902611。
附件(点击查看原链接https://www.whjhq.gov.cn/xwdt/gggs/18484163.html)
镜湖区2025年春季第一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xls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对2025年春季第一批次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5月7日至5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公示监督电话:0553390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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