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5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2025.04.07 21:26

  为提高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质效,积极回应认定申请人咨询和关切,现对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部分条文进行调整(下划线和加粗标注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二)上传审核材料。6.申请人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务必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统一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后续证书制作。

  修改为:(二)上传审核材料。6.申请人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务必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统一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后续证书制作。

  二、原公告:(二)上传审核材料。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修改为: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三、原公告:(四)体检。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14日至4月18日、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3日至6月27日,下半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巴彦淖尔市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98号,联系电话:8413990)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申请人无需上传体检相关材料。

  修改为: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9日至4月18日、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8日至6月27日、下半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巴彦淖尔市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布和路98号,联系电话:8413990)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申请人无需上传体检相关材料。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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